【來稿】受虐兒童前路有多悲哀?一個心理學家在紐約實習的見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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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葉惠蓮博士(臨床心理學家)
近個多月來,香港傳媒報導關於兒童被毒打及虐待致死的新聞,還有被父親性侵犯,甚至強姦等個案,看到這些新聞,我實感心痛不已!我一直驥盼香港的虐兒情況並不至如此嚴重。
由香港到紐約市來實習,我現正在紐約市一所美沙酮戒毒診所當臨床心理學家。這裏服務的受助者,年齡介乎二十多歲至六十多歲。
我經常細聽個別受助者的童年不幸遭遇,他們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在兒時都遭受過嚴重程度的身體、心理及/或性虐待。
其中有一受助者四歲時被母親男友嚴重燒傷,十五歲當艶舞娘,嫁了有暴力傾向的丈夫,被丈夫施暴,後因販毒而坐監;
另一名女子由八歲至二十五歲其間被生父長期亂倫性侵,離家後成為露宿者,之後當娼妓及吸毒;
另一例子是他在兒時因身材瘦小受到同學欺負,被老師打罵,他告訴父母,父母只責怪而沒有理會他,他到高中時跟別人打架,到大學時因販買毒品而坐牢。
大部份受助者都是在充滿暴力或冷漠的破碎家庭裡長大,之後作奸犯科、吸毒、坐監等,以往被虐待的創傷,都令他們身心痛苦不已,不知如何走他/她的人生道路,我不難想像今天這群香港曾經受過虐待的孩子,如果得不到扶助,他們的前路會是何等悲哀!
其實,防止兒童被虐待,人人有責。政府(特別是社會福利署)應盡快建立清晰的通報機制,才能令市民安心舉報,又能保障受害者的安全。例如可考慮寄養家庭及機構被妥託的照顧者要通過心理及品格評核,以免受害兒童再受到無辜的傷害,並得到適切及愛心的養育。
在預防方面,可考慮透過家庭計劃指導會,醫務衛生署或社會福利署等,到學校及社區等提供基本兒童心理及成長知識、父母教養孩子的責任等,讓年青人早日明白為人父母之道。為了讓孩子正面及安全地成長,成為日後的社會棟樑,盼望相關部門或機構能及早正視虐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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