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庭匕現】錫克教男腰藏傳統匕首上庭追欠薪 防暴警入庭制服

【上庭匕現】錫克教男腰藏傳統匕首上庭追欠薪 防暴警入庭制服
撰文:梁銘康 鄧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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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銘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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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在場戒備。(梁銘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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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時許,警方接報指,油麻地加士居道36號勞資審裁處,有一名男子疑持刀闖入3樓12號庭。西九龍衝鋒隊10多名警員迅速趕至,手持盾牌及警棍戒備。

CID先卸槍入內監視

警方一度派出一名便衣警員,放下佩槍入庭監視。約10分鐘後,其餘警員已準備防暴裝備,並得到法庭批准,入庭制服兩名男子。兩男其後被帶署調查,警方案件列作可疑人發現。

錫克教教徒傳統佩戴匕首

據了解,涉事男子為一名印度錫克教徒,任職地盤,因勞資糾紛事宜,上午由朋友陪同下上庭,兩人都戴有頭巾。事發時尚未開庭,保安員發現其中一男腰間藏有7吋長匕首,遂報警求助。錫克教教徒注重宗教傳統,無論何時均會佩戴稱為Kirpan的匕首。匕首為錫克教聖物,象徵維護真理和正義之心。教徒向當局申請,均能佩戴匕首。

販毒案被告裁決前突潛逃 被充公60萬擔保金 今返港即上庭囚12年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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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販毒罪的男子,6年前在審訊的最後一天突棄保潛逃,原審法官除充公其現金及人事擔保共60萬元外,在被告缺席下繼續聆訊,結果陪審團裁定他罪成,法官並判被告入獄12年。該被告近日因在內地偷越邊境被捕並判囚。香港警方今(25日) 經相互通報機制,在深圳灣口岸從內地執法機關接走該名被告,下午即把他押到高等法院,法官黎婉姫下令他需即時起服該12年刑期。

被告涉攜帶藏冰毒的代被追捕

被告陳昌明,50歲,今沒有律師代表。被告於2018年7月2日於深水埗涉販運135克冰毒被捕。根據法官潘敏琦的判刑理據,被告事發時攜帶一個藏135克冰毒的袋時,遇上警員。他隨即快步離開,最終被捕,他當時把藏有冰毒的袋扔到斜坡。

被告陳昌明今早從內地交到警方手中,下午即被押上法庭判囚12年。(警方提供)
被告陳昌明今被交回香港警方,即被押到高等法院判囚12年。(黃浩謙攝)

法官引導陪審團當日潛逃

被告於2019年就販毒罪受審。他於同年7月15日,當時審理的法官潘敏琦引導陪審團期間,棄保潛逃。陪審團在被告缺席裁定他罪成,潘官亦即判他監禁12年。潘官並發出通緝令,和充公被告保釋金30萬元,和30萬元人事擔保。

而被告潛逃多年後,香港警方接獲通知被告已被捕,並於今晨從內地執法機關接收他,即日把他帶上法庭。

被告原本有收入穩定的工作

被告於2013年因藏毒和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被判囚10個月。此外,他於2015年因賭博相關的控罪,被罰款500元。審訊時代表被告的大律師指,被告曾替地盤和工程公司工作,有穩定收入。他已婚,並育有三名子女。

案件編號:HCCC36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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