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香港前途決議文》 新瓶舊酒真的有前途?
《決議文》所提出的,固然是泛民中生代的方向,其名雖為「香港前途」主張,實際論述就是泛民溫和路線的主張更新,論述仍然靠攏溫和一方…問題在於除了《決議文》、鑽研國際法,或是到美國大學演說、進行國際遊說之外,泛民主派還可以做什麼?我們又應該做什麼?
日前,《香港革新論》主編方志恆教授、王慧麟博士與一眾泛民政黨中生代發表《香港前途決議文》,提出對香港前途自決的主張。這樣的聯署在泛民陣營不是新鮮事,但開宗名義就「香港前途」進行聯署,以至提出自決,乃是首次。
《決議文》所提出的,固然是泛民中生代的方向,其名雖為「香港前途」主張,實際就是泛民溫和路線的主張更新,論述仍然靠攏溫和一方。在現時形勢之下,各方(尤其是參政者)提出屬於他們對香港未來、前途的主張,以回應當下對香港未來,特別是 2047 的疑問和想像。但這能否回應現時燥動不安的各大陣營?確實存在不少疑惑。
未敢觸碰主權問題 留下更多的問號
《決議文》將整個重心放進「內部自決」之中,在《中英聯合聲明》的框架之下,希望在 2047 年,香港人可以自己決定城市的前程。我理解《決議文》不能與現時傳統泛民的定位走得太遠,可是現時的寫法,更像是將過往泛民的論述重新包裝,新瓶舊酒。內裏的「自治傳承」、「內部自決」,其實亦沿用過往傳統主張,即在「一國兩制」之下,爭取最大的民主和自治,未有觸碰「主權」這個關鍵而敏感的問題,未談得上是嶄新的主張。
在「一國兩制」框架下落實普選,是否就是泛民主派中生代所說的「自決」?這樣審慎而保守的說法,與「爭取真普選」沒甚差別,是否碰到時下本土派或是部分新生代對「自決」(或「民族自決」)的想法?
「民主回歸論」之死,證明了與中方談判路線失敗。當年主張談判的學者,包括方志恆本人,現在多已認為中方全面走強硬路線,對話之路已盡,將來只有抗爭,沒有談判空間。中方言而無信,香港未自強沒實力,大家又怎麼覺得中方會將「2047 問題」完全交由香港人自行決定?
王慧麟博士之後再撰文用國際法律釐清自決可能性,我對內容未有太大異議,但問題在於除了《決議文》、鑽研國際法,或是到美國大學演說、進行國際遊說之外,泛民主派還可以做什麼?我們又應該做什麼?如果非建制派整體的做法,只是停留於對議席寸土必爭,或是固守「核心價值論」,只會令非建制派更無險可守,無突破可言。
《決議文》僅可止血 應嘗試突破保守思路
當然,《決議文》的說法,能為現時泛民主派稍稍止血,投票予傳統泛民的「含淚度」也因此降低,穩定本身票源。不少人期望泛民的中生代可以突破老一輩所設的政治議程,作出具前瞻性的設想。然而《決議文》雖美名為更新泛民論述之始,但實情也只是將舊一套重新包裝。泛民整體未更新對香港問題的論述,經濟和各項政策主張亦未有更進取的改革。今天的《決議文》,最終也可能敵不過老一輩的政治或經濟保守思路。
無論如何,勇於面對香港前途問題,都是值得鼓勵和肯定。當下各大陣營,均需要就香港前途、本土意識、中國因素等各項問題大辯論,不應迴避具爭議的主權問題。否則辯論過後,也只會停於原本框架,跟今天別無兩樣。
(本文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