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耀國,我要罰你留堂」--師生戀點算好?
年輕男教師大抵都曾被朋友引用許鞍華《男人四十》的名句調侃:「林耀國,我要罰你留堂。」但其實現實又有幾多主動美麗的林嘉欣呢?…雖然偶爾也聽過,為防止師生戀,有都市傳說的調整機制,如「女校永無靚仔阿sir」…從專業角度看,師生戀可能影響學生成長、教師專業形象、破壞師生關係;如有懷疑事件,應拒絕發展,並疏導事件…根據《教育條例》279章49條,如專業失當,可被取消教員註冊--即「釘牌」。
補習名師懷疑與女學生發生性關係,網上世界一地花生殼,大家都變身柯南查案。久不久就有聞師生戀新聞,但其實,楊過小龍女講咁多年,都只能係小說。
有人問:教師是否有禁止師生戀的規矩要守?其實,由在大學讀教育文憑、碩士,抑或就職,都好少人提「禁止師生戀」。大抵因為不論中、西,與在學學生的師生戀是禁忌——這是常識。
「林耀國,我要罰你留堂」
年輕男教師大抵都曾被朋友引用許鞍華《男人四十》的名句調侃:「林耀國,我要罰你留堂。」談其面對年輕女學生的誘惑。但其實,現實又有幾多主動美麗的林嘉欣呢?
雖然偶爾也聽過,為防止師生戀,有都市傳說的調整機制,如「女校永無靚仔阿sir」。
有一次,運動型高大靚仔友人求職於女校,據說,最後面試剩兩個人,對手也是年輕教師,但開始甩頭髮;我同朋友講,佢成功機會好低,果不其然。不過都市傳說歸都市傳說,身邊氣質動人、風姿綽約的男女教師,似乎都有類似故事,即同性或異性學生,帶着仰慕的眼光,有意無意接近,如何是好?
與學生保持距離 免私下單獨見面
朋友Miss F 初入職時,因其美貌,有學生A對她傾心。雖然Miss F 非其任教老師,但借故問書有之、走廊等候有之、運動會偷拍有之。Miss F 知悉後,先向高層備案;上下課改道而行,避免碰面;更請輔導同事主動接觸學生A疏導跟進。
另一友人 M Sir,高大威猛,有時下課有學生等候,但 M Sir 極為警惕。日常多與男學生一同出入對話,避免女生接近,甚至主動迴避,彈開三尺,曰:「書可問、公事可談,私事請搵第二個。」久而久之,蜂蝶絕跡。
在成長關懷以外,與學生保持適當距離、單獨見面宜在開揚地方、下班避免私下接觸,是業界相識,大多數教師都很小心。我如需與學生單獨見面,不論男女,必在走廊;若在課室,必先開門、開百葉簾。畢竟,保障學生,也保障自己。否則即便不是感情瓜葛,有任何事都水洗唔清。比如早前有教師被學生襲擊毆傷,訴諸法庭,變成羅生門。
當然,如果有人心癢難耐,有心製造隱秘獨處空間,就另當別論。一如張學友按捺不住,同林嘉欣不只留堂,更唱K、過夜,一早就觸犯師生相處的操守了。
無明文禁止 但專業失德
弔詭的是,師生戀矛盾經年,其實在法例與教師專業守則上,都無明文禁止。但教師作為專業,負有面對社會期望、維持教師聲譽、照顧和確保學生健康發展的責任。因此在教育專業人員操守議會的個案中,曾提及幾條《教育專業人員守則》適用於師生戀個案:
第2.6.1條「應尊重法律及社會接受的行為準則。」第2.2.22條「不應利用與學生的專業關係以謀私利。」第2.2.9條「應與學生建立互相信任、互相尊重的關係。」第2.1.3條「應努力保持教育專業的榮譽、尊嚴與情操,努力維護專業的團結,和衷共濟。」
在操守議會的《1999年6月通訊》中,就曾回應師生戀個案:
「雖然現行的《香港教育專業守則》並未載有關於師生戀的規條,但本議會經過大會討論後,認為教師如利用本身職權和地位與學生發生師生戀關係,有違專業操守,是不恰當的行為。」
「師生戀的出現和存在,在大多數情況下,都會損害教師和學生之間正常的教學活動,並對學生的成長造成不利影響,又損害教師的專業形象,應該預防和避免。教師不宜主動挑起師生戀,而即使由學生主動挑起,或者未知何故出現,教師也要拒絕讓師生戀情繼續發展,直至師生關係終結為止。又,當教育工作者發覺在學校出現師生戀時,在可能範圍內,應該協助當事教師知悉事件的影響,並設法疏導當事人,防止不良的後果發生。」
因此,從專業角度看,師生戀可能影響學生成長、教師專業形象、破壞師生關係;如有懷疑事件,應拒絕發展,並疏導事件。原則上,操守議會的裁決,可交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懲處。根據《教育條例》279章49條,如專業失當,可被取消教員註冊--即「釘牌」。
自我約束最重要
涉案補習名師,未知是否註冊教師,懲處也牽涉學校註冊及教師資歷等問題,當下也未能判斷。似乎,有時,人性裏偶有觸動難免,但考慮到學生的利益,更功利以個人的前途,也應自我約束。更何況,有些少男少女,感情細膩躁動,誤將仰慕當作愛慕,亦有之,承虛而入,也有不妥。只是這件事一般,間或聽說一些補習名師,既教讀書考試、亦兼人生導師、更作明星偶像,平常光環亮麗,利用學生信任,以職務之便對「客仔」下手,就枉為人師了。
不過身邊很多教師,與其說對學生有成年人的愛情憧憬,反而係日見夜見,由小朋友成長成人,相處日久,如看待子女之情更多。莫說情慾,只有滋養草苗的情懷。
參考:
《教育專業人員操守議員通訊6》,1999年6月:
http://cpc.edb.org.hk/tc/download/newsletter/newsletter_06.pdf
《香港教育專業守則》:
http://cpc.edb.org.hk/tc/code_01.htm
《教育條例》第249章第7條:
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is_ind.nsf/CurAllChinDoc/B9AAF1B68F16458C48256CF0002F0BD1?OpenDocument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