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翁刀插妻心裁謀殺罪成囚終身 官指家用僅2千難怪二人關係差

撰文:許家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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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漢被指每月只給妻子2千元家用,又因擔心妻識賺錢便會離開他而不准年輕19歲的妻子工作,妻遂要求他賣掉一在內地的物業要求分款,二人卻因而爭執,六旬漢期間涉用刀刺死妻子,從而被控謀殺,但他卻聲稱只是拿刀切蘋果時意外拮傷妻子,陪審團以5比2大比數裁被告謀殺罪成,法官指被告每月僅給妻2千家用又不許妻工作,難怪二人關係差。最後依例判被告終身監禁。

被告關達儀否認謀殺妻子鄧艮珠。(資料圖片)

被告關達儀,68歲,報稱無業。他被控於2016年8月13日,在大角咀惠安街2至6號一盛大廈謀殺47歲妻子鄧艮珠(下稱:鄧)。案情指,被告以12吋利刀插向鄧胸口。

辯方求情指被告深愛妻子

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時指,本案是一宗悲劇。雖然被告與鄧有錢銀爭拗,但被告在與警方的錄影會面中,指他亦深愛鄧。事發後被告沒有打算逃走,反而留在留在原地等警方拘捕,表現合作。被告今年68歲,有糖尿病和高血壓,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是暴力的人。

官指被告給家用少難怪關係差

法官司徒冕判刑時則指,被告每個月只給予鄧2000元生活費,但又不欲太太外出工作,難怪二人婚姻關係並不好,而被告亦有向警方指他怪責死者。法官又斥辯方傳召的精神科醫生,指他們均是不誠實的證人,又認為沒有證據顯示被告事發時有驚恐症。法官指被告是一個脾氣十分不好的人,奪去妻子性命,判處他終身監禁。

被告中港均有物業

控方早前播放被告與警方的錄影會面,被告透露他在港擁兩個物業,又於2004年在大陸購入另一物業。被告於2008年認識來自大陸的鄧,二人翌年結婚。被告患上糖尿病後便沒有再工作,其妹妹會每月給予他3萬元的生活費,但被告只會給鄧2000元作家用。鄧曾投訴2000元生活費不夠,被告則着她要慳儉,又不准她外出工作。鄧萌生離婚念頭,又想被告售出大陸物業,但被告反對。

被告聲稱切蘋果誤傷妻

案發當天兩人曾就賣樓的事作爭拗,鄧後來胸口中刀亡,法醫指鄧的心臟亦被刺穿。被告聲稱拿刀切蘋果,意外拮到鄧的胸。被告的妹妹當時在家中房內,她到客廳見被告與鄧扭作一團。辯方亦曾傳召精神科專家指被告患有驚恐症,並指被告因而受影響犯案。

案件編號:HCCC 29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