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全黃Food Court收警告信 要求移除與業務無關宣傳品

撰文:郭倩雯 黃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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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澳「全黃Food court」收管理公司警告信,要求於限期前移除「文宣」。美食廣場經營者博朗專業管理有限公司(博朗)日前收到警告信,指廣場範圍內展示了多張「與准許用途無合理商業關連的標語、文字及海報等物件」,要求最遲於10月9日下午5時前將有關物品全部移除,否則或會考慮終止合約及追討相關費用。
記者今(10日)到美食廣場發現有關文宣已被移除,僅張貼與業務有關的海報,如「本店已登記 參與全民感謝日」、「10月10日 全場8折」,亦有店舖展示了4隻「連豬」公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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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The Parkside商場1樓「日日・食良」美食廣場,全數商戶均由「黃店」經營,有「全黃Food court」之稱。《香港01》記者於今(10日)到該美食廣場,發現廣場內的店舖僅張貼與業務有關的海報,如「本店已登記 參與全民感謝日」、「10月10日 全場8折」,亦有店舖展示了4隻「連豬」公仔。美食廣場負責人向記者透露,旗下商戶已按照宏集策劃的要求移除政治宣傳品,惟他們不清楚「連豬」是否帶有政治含意,因此沒有移除。

↓↓美食廣場收到的警告信↓↓

警告信:商戶不得展示與業務無合理商業關連之宣傳

美食廣場由宏集策劃有限公司管理(下稱宏集策劃),並於本周二(6日)向博朗發出警告信。宏集策劃在信中表示,留意到在美食廣場範圍內張貼或展示了多張「與准許用途無合理商業關連的標語、文字及海報等物件/物品」,曾多次與博朗職員溝通,要求移除有關物件。

信中指,宏集策劃曾在9月23日於商場內貼出書面通知,稱商戶不得在商場範圍内以任何方式或方法張貼、發佈、傳遞、展示未經其公司批准經營的業務,亦不可展示「與准許業務無合理商業關連之宣傳、訊息或活動」。

宏集策劃要求博朗必須最遲於10月9日下午5時正前「移除所有該等物件」,如情況持續或會考慮根據協議行使權利,包括終止協議,及向博朗追討相關損失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