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判決違人大意向,下一步是否要罷免法官?

撰文:方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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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基本法》第89條,在法官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無力履行職責或行為不檢的情況下」,行政長官可任命法官組成的審議庭審議,予以免職……如果中央有這樣的意向,行政長官又有沒有決心這樣做?
方蘅
釋法對法庭處理此案的確構成壓力,但實際上法官將如何判決?(hkba.org)

游、梁宣誓風波亮出了「港獨」底牌,觸動中央的底線,即引發釋法還擊,令「港人治港」有削弱之虞,法律界因而進行黑衣遊行,以示不滿。這一次,政治事件進入法庭審理,造成本港法庭與全國人大的權力發生摩擦,發展下去,如果處理不當,將會損害本港的管治。

司法覆核判決 後果難料

有關「佔中」的裁決,頗令一些藍絲質疑,認為法官基於政治立場偏袒黃絲,因而對假髮人再難信任。有謂全國人大今次果斷釋法,就是因為「佔中」以來,法律界在判決時的表現未能以維護「一國」為原則,因而失去了中央的信任,要就宣誓風波給予指引。事實上,今次釋法雖然遭到黃絲和法律界的反彈,但卻深受藍絲歡迎,認為中央終於硬起來,不再軟弱,而感到大快人心。

現時,游、梁一案尚未判決,可是輿論已判定他們的議員資格必被取消,釋法對法庭處理此案的確構成壓力。但實際上,法官將如何判決呢?如果法官對釋法不滿,會否依照人大的意思來判決呢?事實上,有人指出,司法覆核要解決的本是立法會主席容許游、梁再次宣誓的決定。要是法官判定依從主席的決定,將有什麼後果?全國人大既然已明言因不滿游、梁的宣誓而釋法,若法庭判決與這個意向相違,全國人大可以採取什麼措施?

當然,或許今次游、梁明顯理虧,且已激起眾怒,法官或會判二人失去議席。然而,釋法畢竟造成中央與司法界的裂痕,再有類似衝擊,會否造成進一步的對立?

建制派有連串行動,聲援人大釋法決定。(資料圖片)

罷免法官與否 影響特首選舉

一旦法官拒絕按照釋法宣判,將會出現什麼後果?根據《基本法》第89條,在法官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無力履行職責或行為不檢的情況下」,行政長官可任命法官組成的審議庭審議,予以免職。是否有一日,要走到這一步呢?如果中央有這樣的意向,行政長官又有沒有決心這樣做?這要視乎行政長官的忠心程度了。既然有這樣的疑慮,當下中央必然會傾向選擇忠誠度高的行政長官。

如果行政長官因政治事件的裁決免去法官的職務,必然挫傷法官的威信,造成法律界乃至社會的極大震動。這個舉動能否服眾呢?相信多數會造成社會更大的撕裂,以及權力機構之間的裂痕,肯定出現更多的衝突,對於本港的穩定大大不利。

反過來,行政長官一旦站在法官的一面,竟然反抗中央,拒絕罷免法官的話,又會出現什麼後果呢?畢竟,行政長官由選委會選出,選委會又是否一定選出中央合意的人選呢?梁振英之所以只以689票勝出,當選行政長官,證明不隨中央的笛子起舞者的確大有人在。隨着「港獨」的坐大,衝突必然日多,當香港與中央的關係裂痕愈來愈大時,會否出現一個局面,選委會選出的行政長官也不是中央願意認可的?萬一有這樣的一天,「一國兩制」恐怕再難繼續,這種局面,無論是香港還是中央,都是不願意見到的。

走筆至此,真是一字一驚心!

(文章純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