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電廠事故政府反應及時合規 後續處理仍待關注
一直以來,凡是中國發生嚴重事故或者災害,從汶川地震到溫州高鐵事故再到長江沉船等,中國處理手法一向為人詬病,首先是新聞發布會內容空洞,而筆者至今仍記得一個叫王永平的前鐵道部發言人,事緣溫州動車事故之後他的兩句名言:當被問及為何在結束救援之後仍然發現生還者時,他說「我只能說這是生命的奇跡」,當然還有「至於你信不信,我反正是信了」。
而封鎖消息和嚴控外媒亦似乎成為了潛規則的做法,這種被動而拙劣的應對事故方式,一方面會讓非官媒的行家叫苦不迭(筆者曾經聽聞在長江船難期間內地一行家雨夜攀上岸邊山頂,竟偶遇外媒行家,還沒拍幾張照片就已經被警察請走的故事),難以就事實進行合理的報道和分析;另一方面網上更流言不絕,導致社會產生恐慌及反感情緒,其中最著名的例子當屬「事故死亡超過35個人一把手就會下台」的流言最終被證實並非事實。那麼這次造成逾70死亡的江西電廠事故,又當如何?
昨天(11月24日)江西豐城市一個電廠工地發生工業事故,一座冷卻塔倒塌,造成逾70死亡,2人受傷。據內地媒體報道,事件疑涉及施工失誤,當局則尚在調查事故原因。雖然真相尚有待查明,迄今為止,當地政府反應迅速有序,公布訊息及時,亦未見阻撓傳媒實地採訪,調查事件來龍去脈,算是近來內地災後應急的正面例子。
傳媒發揮訊息傳播和監督作用
事發時間為當日早上7時,數小時內豐城市安監局公布消息,醫療及消防人員已抵達現場,暫時確定22人死,2人傷。其後省政府接手救援工作,由江西省副省長李貽煌擔任總指揮,半日內召集數百人救援隊伍,調配搜救犬、無人機、生命探測儀及3G救援通訊設備。救援當局持續更新死傷者人數和救援進度,並於下午6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向遇難者致哀,總結半日搜救工作。
另一方面,各大傳媒迅即趕至現場,為公眾報道事故進展,更有媒體在事發地區使用航拍設備拍下事發地全貌,如《澎湃新聞》便特意開設直播專頁,一邊實時跟進事態發展,另一邊調查事故原因。該傳媒當日就查得原來涉事項目正全速趕工,事發前12天剛收到政府通報,要求改善工地安全,又找到項目負責人,他表示意外成因或為冷卻塔混凝土強度不足。《澎湃》又援引網上調查,發現原來承建商河北億能過去涉及多宗安全事故。
天津大爆炸及邢台水災為前車之鑒
今年,中央數度發出指示,針對重大事故應變,命令各級政府迅速反應。如本月國務院便要求,事故發生後,官方按屬地管理原則判別負責單位,最遲要於5小時內發布「權威訊息」,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按是次江西各級政府的救援表現,迄今應該仍符合中央要求,反應迅速,訊息公開透明,不過這卻不一定是各地常態。
儘管中央三令五申,官員救災不力以至瞞報災情,仍屢見不鮮。據《南方都市報》報道,今年7月河北邢台水災,20日洪水淹沒大賢村,不僅當地媒體只有零星報道,受訪官員更表示「沒有人員傷亡」,此時網上流傳大量受災圖片,傳出上游水庫洩洪,「人禍」導致大水淹村,官方要於事發超過48小時後,才舉行新聞發布會,交代和澄清災情。
又如去年8月,天津港危險化學品倉庫大爆炸,消息滿天飛,傳出死亡人數逾千,當局組織現場兩公里公所有人員撤離,事後證實為謊報,總理李克強當時就不點名批評:「權威發布跟不上,謠言就會滿天飛。」時任天津市代理市委書記當眾認錯,承認輿情引導工作「做的不怎麼好」。事發當日,天津衛視更受制於審核機制,不敢自主報道當地災難,反而播放韓國連續劇,招來各方批評。
官方應明白救災不如防災 問責不可姑息
相比之下,就救災一事而言,江西各級官員反應則頗為迅速。雖然網上謠言在官方的主動公布和媒體的調查之下有所減少,然而內地網民顯然不只關注救援進展和死亡數字:「(冷卻塔)這麼高,肯定無一生還,痛心,這中間小不了瀆職、腐敗、漠視安全,這不是偶然的事故。」此論調查反映部份國民不信任政府,而質疑之聲並非毫無理據,畢竟涉事承建商轄下多個項目都曾發生安全事故,引致人命傷亡。
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假如事件造成30人以上死亡,就屬於「特別重大事故」,由國務院主導或授權調查,換言之級別已經上升,不由江西省政府主持。《新京報》便發表署名評論文章,建議官方認真核實事故原因,包括工程設計、施工進度及建築材料,從而避免悲劇重現。也許除了改善救援工作,內地政府下一步大概要考慮如何做好安檢工作,事先就防止人為失誤肇禍。
雖然江西政府在此次事故的反應和處理上比往次災難事故都要及時與透明,同樣可以看到國務院在近期對於事故處理辦法的要求得到了相對有效的落實。這次重大事故為地方政府處理類似情況樹立了正常的標準,而這個標準本應是政府工作中的應有之義。然而恢復民眾對政府處理公共危機的信心則只是第一步,正如李克強所作的批示,要求當前要把救人放在第一位,爭分奪秒搶救被困人員,全力以赴救治傷員,盡最大努力減少傷亡……查明事故原因並依法問責。進一步督促地方嚴格落實各領域安全生產責任,強化監管和防範措施,嚴防此類重特大事故再次發生。事故之後的準確及時問責以及對於生產事故的防範才是更加令人關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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