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期貨總會籲維持新股公開認購 最多回撥至5成上限

撰文:張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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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0388)現正就新股定價機制諮詢,當中包括提出改動公開發售部分高倍數超購的回撥機制。香港證券及期貨專業總會向港交所提交的意見認為,應維持現行最高5成的回撥機制,以保障散戶投資者的分配份額。
該會認為原有的回撥機制能夠防止市場操縱行為,確保IPO的公平和透明度。如果取消或削弱回撥機制,可能會導致股份過度集中於少數機構投資者手中,增加市場操縱的風險。
目前,港交所的新股回撥規定為公開認購倍數在15至50倍之間,佔比可由10%提高至30%;超過50倍但低於100倍,比例增至40%;若超過100倍,則提高至50%。

證券期貨總會在意見中回應指出,雖然強制回撥機制可能減少配售部分的分配份額,但獨立機構投資者有可能因為未獲分配最初希望認購的股份,轉為持續在二級市場購入相關股份,從而進一步支持新股上市後股價的表現及活躍程度。該會亦不同意建議至少50%應分配予建簿配售部分的機構投資者。
該會認為應保留現有6個月新股禁售期,原因是基石投資者通常是對公司長期價值和發展有重要信心的投資者,他們的參與能為市場傳遞積極信號,吸引其他投資者。
同意降低AH上市股份H股佔比
至於港交所今次諮詢其他建議,包括以本港上市股份計公眾流通量,以及下調AH上市股份的H股部分最少佔15%已發行股本的規定等,證券期貨總會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