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師駕Tesla剷行人路撞傷5歲女童 官稱責無旁貸 判囚10月

女教師駕Tesla剷行人路撞傷5歲女童 官稱責無旁貸 判囚10月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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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女教師駕Tesla私家車載其夫時涉「衝黃燈」,惟汽車失控剷上行人路令4人受傷,其中一名5歲女童重傷,女教師今(6日)在荃灣法院(暫代區域法院)承認危駕等罪名。區院暫委法官韋漢熙指被告丈夫曾叫她停車,但被告沒有理會,還說:「過埋啦。」被告因此責無旁貸,但他感受到被告的悔意,判她入獄10個月,停牌兩年及需修讀駕駛改進課程。

女被告姚雨恩(30歲、教師),承認危險駕駛,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等兩罪,指她於2024年1月29日,在觀塘協和街與月華街交界附近,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引致周姓女童及楊姓女子身體受嚴重傷害。

涉事Tesla被拖走調查。
涉事Tesla被拖走調查。
涉事Tesla被拖走調查。
涉事Tesla。(網民 Fai Yim 圖片)
網上影片截圖顯示,涉事黑色Tesla高速過彎時疑收掣不及,繼而失控直剷上行人路,猶如打保齡球般撞向站在路的行人。(網上影片截圖)
女被告姚雨恩案發時駕駛Tesla路經觀塘時發生意外(Pan Lo / 馬路的事 (即時交通資訊台) 圖片)
女被告姚雨恩當時駕著Tesla載其丈夫。(Pan Lo / 馬路的事 (即時交通資訊台) 圖片)

官指被告案發時明顯要衝黃燈

韋官稱,被告於2021年已取得車牌,但其駕駛經驗不足,這是意外成因之一,但不減輕其罪責。韋官又指,案發時被告的丈夫亦在車上,他曾叫被告停車,但被告未有理會,還說:「過埋啦。」韋官指被告當時加速,明顯要「衝黃燈」,惟高速轉彎後猛烈撞向事發地點。

案發地點為過路處令罪責加重

韋官又指,現場車速為每小時50公里,但因無法測出被告當時的準確車速,遂以對她最有利方式估計,料為每小時47公里,故不算超速,但事發地點為行人過路處,令被告罪責加重。

近行人過路線無減速

案情指,被告當日下午約4時50分駛經案發地點時,近行人過路線時沒減速反而加速,並剷上行人路上,撞到4名途人。被告在與警方的會面錄影稱,她當時她駕車載着丈夫,轉彎時其車失控撞向行人路欄杆,她發現有人倒地後報警。

辯方求情稱,被告有做義工協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兒童,她就造成意外已深切反省,其夫亦對當天無自行駕駛感到自責。

案件編號:DCCC95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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