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入境處東九龍反黑工聯合行動 共拘16人包括僱主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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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東九龍總區包括機動部隊、衝鋒隊、黃大仙警區、秀茂坪警區、觀塘警區、將軍澳警區人員聯同入境事務處,於3月17日進行代號「冠軍」(CHAMPION)及「權能者」(POWERPLAYER)的反非法勞工聯合行動,突擊搜查東九龍區內多個罪案黑點,共拘捕16人。
行動中,3名本地男子、2名本地女子、6名內地男子、2名内地女子、1名外籍男子、1名外籍女子及1名非華裔女子,年齡介乎38至71歲,分別涉嫌「違反逗留條件」、「協助及教唆非法勞工違反逗留條件」、「逾期居留」、「行使偽造文件」、「非法接受僱傭工作或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及「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等罪名被捕。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強調,僱主僱用不可合法受僱人士是嚴重罪行。
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3年;
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則為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