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歲巴籍男赴北京行李內藏伸縮棍 涉違反《航空保安條例》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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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警區昨日(10日)接獲一宗報案,指機場保安人員為出境旅客進行安全檢查期間,發現一名前往北京的39歲巴基斯坦籍男子一件寄艙行李內,藏有一枝懷疑伸縮棍的違禁武器。機場警區人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後以涉嫌違反《航空保安條例》拘捕該名男子。他已獲淮保釋候查,案件交由機場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跟進。

警方發現,有部份旅客因不同原因,會攜帶違禁物品,如伸縮棍、鐵蓮花、彈簧刀、子彈殼或胡椒噴霧由香港出境到外地。然而,根據香港法例,攜帶違禁物品上機(不論寄艙或手提行李)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處監禁五年,切勿以身試法。

機場警區昨日(10日)接獲一宗報案,指機場保安人員為出境旅客進行安全檢查期間,發現一名39歲非華裔男子有一件寄艙行李內,藏有一枝懷疑伸縮棍的違禁武器。(資料圖片/鄭子峰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