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Cam|元朗私家車衝紅燈 過路男險被撞怒踢車身 與司機理論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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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平台今日(26日)流傳一段車Cam片段,顯示在元朗青山公路元朗段218號、爭鮮壽司對開的行人過路處,有一輛私家車駛至上址時,懷疑「睇錯燈」,未有在紅燈亮起時停下,反而直衝紅燈,適逢一名男途人正橫過馬路,險被私家車撞倒。
男途人疑不忿險生意外,隨即伸腳怒踢該輛私家車。私家車隨即煞停,男途人上前走到駕駛座旁與司機理論,其後轉身離開。司機一度欲開門下車理論,惟見男子離去,最終驅車駛離現場。

影片引起網民熱議,有網民指出私家車司機及男途人同樣觸犯法律:「一個危駕,一個刑毀」,亦有網民指當時已亮起紅燈,斥司機「燈都未識睇」。

片中一輛私家車駛經上址時衝紅燈。(Kobe Li/車cam L(香港群組)影片截圖)
男途人疑不忿險生意外,怒踢私家車。(Kobe Li/車cam L(香港群組)影片截圖)
男途人上前走到駕駛座旁與司機理論。(Kobe Li/車cam L(香港群組)影片截圖)
司機一度欲開門下車理論。(Kobe Li/車cam L(香港群組)影片截圖)

「危險駕駛」最高可判囚3年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374章)第37條,「危險駕駛」屬嚴重刑事罪行,初犯者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5萬港元及監禁3年,並強制取消駕駛資格(停牌)至少6個月兼留有案底;若再犯可取消駕駛資格至少2年。

至於較輕微的「不小心駕駛」,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374章)第38條,最高刑罰為港幣5,000元罰款及監禁6個月,法院亦可酌情取消駕駛資格。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監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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