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寸CY告梁繼昌 曾辦:曾俊華未曾以個人名義採法律行動
撰文:金芷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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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梁振英就UGL事件入稟告界立法會議員梁繼昌誹謗,事件引起社會關注。辭職前同屬政府高層的曾俊華透過競選辦回覆指:「曾俊華在政府服務多年,未曾以個人名義對他人採取法律行動。」疑似暗寸梁振英。另外,自由黨榮譽主席田北俊為特首候選人曾俊華拍片站台,笑言自己「人到退休膽更大」,更以「頭號薯粉001」自居,大談自己提名予曾俊華無壓力。田北俊在片中亦不忘暗批前任及現任特首,直指梁振英是「一言堂」,又反駁前特首曾蔭權的「民望如浮雲論」。
行政長官梁振英就專業議政立法會議員梁繼昌聲稱他被香港和外國的稅務局調查,入稟控告對方誹謗,成為本港首位告議員誹謗的特首,事件引起政圈議論。回歸前已擔任政府高官的曾俊華,透過競選辦回覆傳媒指,由於事件進入法律程序,因此不便評論,但回覆表示:「曾俊華在政府服務多年,未曾以個人名義對他人採取法律行動。」充滿弦外之音。
另一特首候選人胡國興指,高官一般不會控告他人誹謗,否則予人感覺以大壓小,有可能進一步撕裂行政立法關係。他認為應寬容處理,但不評論入罪機會,認為要視乎案件細節。他說若當選特首,遇到類似情況,他絕對不會提告。
同為特首候選人的林鄭月娥表示,不評論個別事件,但非常重視言論自由與法治精神,認為是香港的核心價值。
正在北京的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稱,尊重梁振英有個人權利採取法律行動,而梁繼昌即使是立法會議員,若說了不符合事實的說話,任何官員都可以糾正。關鍵在於梁繼昌的言論是否有事實根據。如果有的話,絕對不用擔心梁振英入稟,如果沒有事實基礎,梁繼昌應該知道如何處理。被問到梁振英的做法會否令行政立法關係惡化,范徐麗泰說,梁振英任內行政立法關係沒有好過,對方任期剩下三個多月,希望他為香港大局努力,但亦尊重他的法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