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局】林鄭當選翌日佔中者被控 港府是拆彈還是自製炸彈?
林鄭月娥當選特首翌日,9名曾參與佔中人士被落案起訴「公眾妨擾罪」,民主派質疑特首梁振英為林鄭「製造炸彈」,亦有人諷刺這是林鄭「修補社會撕裂第一擊」。究竟今次檢控只是時間巧合還是「早有預謀」?梁振英是「放炸彈」還是幫林鄭「掃地雷」?
2014年佔領運動發生逾兩年,建制派一直對佔中三子「未落鑊」感到不滿,甚至不時情緒化稱「七警」已經入冊,佔中者卻仍然逍遙法外。其實,律政司去年底已向警方提供詳細法律意見,袁國強上月出席立法會時,已暗示佔領運動的領導人物稍後會被正式起訴。
不過,今次檢控時間不遲不早,偏偏在林鄭月娥當選特首翌日,難免令人猜疑。有建制中人指,在政府換屆前檢控佔領人士,並非所謂梁振英「跣」林鄭,而是時間上的恰當選擇:若選舉前起訴佔中人士,會引起政治爭議,不利林鄭選情;若林鄭上任後才啟動檢控程序,既不利新政府開局,亦變相「入咗林鄭數」,故由梁振英在卸任前「出手」,最為合適。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表示,政府選擇在特首選舉後檢控佔中人士,可避免在選舉過程引發事端或爭議,而且在梁振英任內處理事件,對下屆政府可減少困擾,「佔中問題相當程度是衝著梁振英而來,有需要在他任內處理。」
有具法律背景的政協指,政府換屆前檢控佔中三子,明顯是希望為林鄭「掃地雷」,令外界不能批評她動用公權力對付佔領人士,而且律政司作為政府的法律顧問,選擇不在特首選舉前作出檢控,亦可理解。
不過,有民主派議員指,在特首選舉前起訴佔領人士固然是燙手山芋,必會影響選情,但反問「林鄭當選後第二日就下手,唔通就好聰明?」該名人士指,佔領行動逾百人被捕及自首,現時只有9人被起訴,相信檢控程序陸續有來,形容是現屆政府「開了波」,林鄭就要「接火棒」。
律政司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警方是依據律政司的法律意見展開刑事檢控程序,強調不應將刑事檢控政治化,又稱是次檢控行動沒有事先通知林鄭月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