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UGL案.博評】梁周瓜田李下與議會歪風
為甚麼本來光明正大的事,他們卻好像偷偷摸摸、曖曖昧昧,弄得有行政干預立法的嫌疑呢?當中亦反映梁振英根本不相信立法會,行政立法關係十分緊張。
梁振英、周浩鼎因UGL調查而鬧得輿論一片沸沸揚揚,顯示二人行事確有不妥當之處,不過,為甚麼本來光明正大的事,他們卻好像偷偷摸摸、曖曖昧昧,弄得有行政干預立法的嫌疑呢?當中亦反映梁振英根本不相信立法會,行政立法關係十分緊張。
一如梁振英所說,他是UGL案件的當事人,對於立法會如何調查是有發言權的。問題是,他本可直接向調查委員會反映意見,何以竟私下找周浩鼎,修改周浩鼎提交的文件呢?
其實,有關文件是公開的,而以往有類似的調查,例如涉及前立法會議員甘乃威案,擬訂有關調查範圍時,均會向當事人諮詢意見,只不過在諮詢前會先徵得委員會同意。有人會覺得,梁振英是有意透過修改文件引導委員會的調查朝有利於自己的方向走。無論如何,為保障自己的利益,對調查方向提出意見,肯定涉及利益及角色衝突。另外有人則認為,梁振英的修改有大小47項,均是關於調查範圍的建議,本來並沒有甚麼特別之處。問題是,現在的做法卻有將梁振英的意見當作周浩鼎的意見之嫌。雖然,周浩鼎聲稱梁振英的修改糅合了自己的意見,但他並沒有向委員會交待哪處是梁振英的意見,這就惹來瓜田李下的猜想,令人懷疑周浩鼎偏幫梁振英,做他的「臥底」,為他護航。
正路的話,梁振英確當直接向委員會反映意見,而不是修改周浩鼎提交的文件。為甚麼他不這樣做呢?大概他覺得有周浩鼎代言,會令委員會較易接受相關建議,使事情對自己有利。然而,他的建議既是正當要求,何以還有這麼多顧慮呢?事實上,即使建議以周浩鼎的名義提出,若果不合理,仍然可以不獲通過,故此,根本不可能提出甚麼沒有理據的建議。另一方面,周浩鼎若同意梁振英的觀點,不用由他修改文件,一樣可以在委員會內支持他。問題就在於,在立法會內許多議員對梁振英都很有意見,到了逢梁振英必反的地步。如果建議由梁振英直接提出,必定遭到眾人攻擊,即使是恰當的建議,也有較大機會被否決,從而對梁振英不利。此案專責委員會共11人,當中7人為建制議員,對梁振英是一種保障,但畢竟還有4名泛民議員。就如議會中泛民雖是少數,但仍可以發揮影響力。為反而反這種狀況,已普遍存在於議會當中,我們平時看立法會「拉布」成風,議員態度囂張,已見慣不怪,當梁振英有難,接受調查的時候,一眾議員會放過他嗎?
在整件事中,人們都把焦點放在梁振英和周浩鼎的錯失上,但在此也想提出,造成這樣的局面,立法會現時的運作也是原因。當議員心中不再有公平,一切都對人不對事時,就會有可能促使一些人想方設法避開這些不公平的待遇,從而誤堕另一些陷阱。由此可見,議會的偏頗是多麼害人!在這件事上,梁振英和周浩鼎確當負上責任,承擔後果,但議會又有沒有反省一下的必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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