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6.12放逾150枚催淚彈 11人涉暴動罪等被捕22警受傷

撰文:彭愷欣 魯嘉裕 梁鵬威 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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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修訂《逃犯條例》引起的示威最終演變成一場激烈的警民衝突,警方向示威者發射布袋彈、橡膠子彈、催淚煙等,事件中有81名示威者、22名警務人員受傷,昨日特區政府將事件定性為「暴動」。警務處處長盧偉聰今日(13日)見記者稱,昨日整個行動中發放了超過150枚催淚彈、約20發布袋彈、及數發橡膠子彈。另外,共拘捕了11名人士,涉擾亂公眾地方秩序、襲警、非法集會、與暴動有關罪行等。

一哥盧偉聰會見記者。(魯嘉裕攝)

盧偉聰表示,昨日早上8時至下午3時,警員一直保持忍容、克制的態度,由於示威者不斷衝擊警方的防線,警員因感到生命受威脅,為了保護自身及他人的人身安全,警方依從指引,使用了不同武器驅散人群及控制場面,包括警棍、布袋彈、胡椒噴霧、胡椒彈、催淚水劑、橡膠彈、手擲催淚彈,全是低殺傷力武器。

盧偉聰稱,初步點算,整個行動中發放了超過150枚催淚彈、約20發布袋彈、及數發橡膠子彈。

拘捕11人 涉暴動罪、襲警等

目前為止,警方共拘捕了11名人士,涉擾亂公眾地方秩序、襲警、非法集會、與暴動有關罪行等。行動中共有22名警員身體有不同程度的受傷,盧偉聰表示,強烈譴責暴徒的行為。

強調跟足指引使用武力

昨日有示威者頭部中槍,有人質疑警員是否違犯使用指引,過分使用武力。盧偉聰稱,警員絕對有跟足指引,因警隊有嚴格指引,警員亦有接受過訓練,知道如何使用武力。對於有示威者頭部中彈,盧偉聰表示不清楚是哪一宗案件,亦不知道對方有沒有報案,讓警方可檢查他的頭部傷勢,稱傷者報案後,警方可跟進事件。

另外,警方疑於未舉黑旗的情況下開槍,盧偉聰稱,根據指引,警員在可行的情況下會發出警告,除了舉黑旗,亦會用口頭大聲進行警告。如在危急關頭,亦可能作出武力行動後再進行警告。

昨日示威中,警方發放了布袋彈、橡膠子彈、催淚彈等,有記者問及是否保證不用實彈,盧偉聰稱,該講法太空泛,「如果有日佢哋用汽油彈、土製炸彈咁點?」盧偉聰表示,警隊會保持克制,不會亂用武力,而昨日的情況便會使用低殺傷力的武力。

被質疑警方事發後在醫院拘捕示威者,盧偉聰稱,據他了解,警方在醫院有拘捕行動,他解釋,當警方得知或有合理懷疑有人涉嫌干犯罪行時會進行拘捕行動,而恰巧被捕人士身在醫院,「唔係話佢去咗醫院,唔理三七廿一就拉咗佢先。」

防暴警察向示威者發放催淚彈。(資料圖片)
今日凌晨夏愨道路面遺有催淚彈殼。(陳永武攝)

盧偉聰強調一向對記者客氣

示威行動中,不少傳媒從業員遭到警方阻礙,如有記者表明身份後,被警員稱「記你老母」、有警員對著記者發放催淚彈等。被問及警方是否不尊重傳媒從業員,盧偉聰表示,警隊一直與傳媒保持良好關係,「從來我對記者最客氣最有禮貌。」現場傳出笑聲,盧偉聰即指,「大家唔好笑,我明白你哋可能個別有啲遭遇或者有啲睇法,唔緊要,但我哋嘅心、同埋警隊真係有個heart、有心去做好我哋同傳媒關係。」盧偉聰透露,昨日現場有數萬個示威者,如此混亂的情況下,警隊仍派出了32警務人員做傳媒聯絡隊。他解釋,警隊不會針對傳媒朋友,惟有個別示威者假扮記者,始會要求查看隨身物件,明白該做法會令真正的記者感到不開心,盧稱如有記者真的受到不禮貌對待,對此感到抱歉,希望記者能體諒。

記者穿反光衣、戴口罩、頭盔出席記招表示抗議。(魯嘉裕攝)

2014年,為驅散佔領路面的示威者,防暴警察發放了87枚催淚彈,觸發了「雨傘運動」的開始。昨日防暴警察再發放催淚彈,更發射了布袋彈。

為控制場面 警使用多種武器

一場反修訂「逃犯條例」的和平示威被漠視,激發數以萬計的市民昨日聚集於立法會外,以人牆阻止立法會進行二讀。由昨早的佔領金鐘、中環多條道路,包括龍和道、夏愨道等,成功令立法會取消會議,到下午3時許政總外警方與示威者的衝動突然加劇,警方多次向示威者放胡椒噴霧,氣氛緊張。

直至下午3時45分,示威者一度攻破警方防線,進入立法會示威區,防暴警察向示威者發射了首枚催淚彈,其後的時間內警方多次發射催淚彈,及發了6枚布袋彈。昨日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見記者時表示,為控制場面,警方使用了不同武器,包括警棍、布袋彈、胡椒噴霧、催淚水劑、橡膠彈、手擲催淚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