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內地女變電騙同謀 扮公安試圖呃六旬婦 警調查拘兩女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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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內地女子誤墮假冒官員電騙陷阱,被要求假扮公安,上門向一名六旬婦套取其銀行戶口資料並申請網上理財服務,女子一度冒認公安及出示偽造證件,惟未有完成騙徒指示並報警。警方接報後到六旬婦住所調查,發現另一名本地女子正向該六旬婦下手,終將報案人及本地女子拘捕。事件中六旬婦損失約20萬元。

警方昨日(18日)接獲一名27歲內地女子報案,指日前接獲一名自稱內地執法人員的騙徒來電,訛稱其涉及一宗發生於內地的洗黑錢案件,要求報案人按指示到達一名69歲女受害人位於將軍澳的住址,以取得女受害人的銀行戶口資料及嘗試協助其申請網上理財服務,包括啟動人面識別系統及取得網上理財密碼。調查期間報案人向警方承認曾自稱為內地公安,並向受害人出示一張偽造內地公安委任證。報案人於當日未有完成騙徒指示,但於翌日懷疑受騙,故報警求助。

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昨傍晚採取行動,於69歲女受害人的單位內,發現另一名自稱為內地公安的35歲本地女子正為受害人申請網上理財戶口。警方及時制止並向相關銀行了解,在銀行協助下暫時凍結受害人的資產,並阻截所有資金往來,保護女受害人其餘的資產。事件中,該名69歲女受害人共損失20萬港元。警方拘捕女報案人及該名35歲本地女子,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兩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調查。

警方高度關注電話騙案,並呼籲市民:

(1) 任何人自稱內地政府或執法機構人員,並要求受害人交出銀行或個人資料,均為詐騙

(2)任何人經電話自稱內地政府或執法機構人員,並要求受害人開設銀行賬戶以證清白,或要求受害人進行資產審查,提及保密協議條款或要求轉賬匯款,均為詐騙

(3) 內地政府或執法機構及香港警方均不會要求任何人經電話或其他社交應用程式進行筆錄口供,亦不會透過以上渠道發出通緝令,上述情況均為詐騙

(4) 任何人經電話自稱親友,指自己更換新電話號碼,並要求受害人借錢及匯錢,均為詐騙

(5) 如有任何懷疑,市民應致電反詐騙協調中心24小時熱線18222查詢

(6) 請向身邊的親友,特別是長者,分享以上的防騙訊息,避免他們成為下一個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