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國會大廈前行納粹禮 兩名中國遊客遭逮捕

撰文:鄭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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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德國之聲》昨日(8月5日)報道,柏林警察局在官網通報,指有兩名中國遊客於國會大廈前行納粹禮,還拍照留念,現場警員於是以「使用違憲組織標誌罪」,拘捕二人。據知,警方當時接獲物業保安報告,因此派員至該處查看,目前兩名遊客已繳納500歐元保釋金,暫時獲釋,通報稱二人皆為男性,年齡分別為36歲及49歲。

德國警方通報稱,兩名中國遊客因行納粹禮被捕。(網頁截圖)

消息傳回中國內地後,大陸網民大多都批評涉事遊客,指摘他們行為幼稚愚昧,缺乏歷史知識,但也有人諷刺西方也沒有言論自由,引起些許爭議:

缺乏對歷史的敬畏,以為是國內呢,誰都能解讀一番。
唉,雖然是同胞,有兩個字也是憋不住,智障。
書讀少了,你以為西方比中國民主?
問題是我們有的年輕警察都不知道甚麼是納粹禮?如果有人敢穿二戰日本軍服在中國大馬路上走,估計板磚就上去了。

有可能被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罰款

《德國之聲》引述德國刑法典條文,指任何人如公開「使用違憲組織標誌」,有可能被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罰款,所謂「標誌」定義為旗幟、圖形、制服、口號及敬禮。此外,任何人都不得持有或傳播納粹宣傳品,違者同樣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罰款,納粹「卐」字圖案、「希特勒萬歲」口號、納粹黨歌等等皆在管制之列。

其實,德國社會一直討論,反納粹禁令是否違背言論自由原則,近年亦有不少相關案例。2013年,德國藝術家梅塞(Jonathan Meese)表演行為藝術時行納粹禮後來法庭以藝術家「是在荒誕諷刺的範圍內」行納粹禮,判其無罪釋放;不過,2014年,另一名行為藝術家旺格林(Günter Wangerin)為抗議歐盟財政撙節政策,製作總理默克爾(Angela Merkel)身穿納粹軍裝海報,遭法庭判罰3000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