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四部門打黑通告:3月1日前主動自首 可依法從輕處罰

撰文:劉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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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網報道,最高法等四部門5日晚聯合發布打擊黑惡勢力違法犯罪通告: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最高法等四部門5日晚聯合發布打擊黑惡勢力違法犯罪通告。(資料圖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昨(5日)晚聯合發布關於依法嚴厲打擊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通告。

通告指,黑惡勢力是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毒瘤,是民眾深惡痛絕的頑疾,必須堅決依法予以打擊。

通告表示,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在此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繼續為非作惡的,將依法從嚴懲處。

通告強調,對於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將一查到底、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