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已發生幾百宗「以房養老」騙局 有人背負逾400萬債務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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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內媒報道,北京市司法局一名負責信訪接待的人員表示,當地已發生幾百宗借「以房養老」為名詐騙的案件。而且就在2017年,包括中央電視台在內的多家媒體,皆曾對此類案件進行過報導。案件中的老人大多本想「以房養老」,但最終損失了本金和利息,或是房產遭拍賣流落街頭,或是背負巨額債務。

北京至今已發生幾百宗「以房養老」騙局。(網上圖片)

據了解,「以房養老」的概念於2003年被首次提出,簡單來說就是擁有房屋完全產權的老年人,將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領取養老金;等老人身故後,保險公司獲得房產處置權,處置所得償付養老保險等相關費用。

北京一間名為「益富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簡稱「益富投資」)的企業,就借「以房養老」的口號,讓投資者抵押房產,借錢投資他們的項目。北京市民陳紅就是其中一個參與者,她參加過幾次益富投資組織的活動後,對他們鼓吹的「以房養老」一事深信不疑,被益富投資在江西廬山的一個地產項目打動,後說服丈夫,抵押房產借錢投資。

然而,在這個「以房養老」項目中,陳紅的房產並不是向保險公司或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抵押,而是兩位自然人。  

張紅簽下的借款合同。(野馬財經)

抵押房屋借貸 每年需償還過百萬利息

具體做法是,陳紅夫婦將二人一套125平方米、評估價為70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房產,以50%的抵押率抵押,向劉某某、張某某借款共計350萬元,貸款期限一個月,利息2%(年利率24%),若逾期,逾期費用按0.1%/天計算(年利率36.5%)。這樣算下來,陳紅夫婦一年至少要給劉某某、張某某134.75萬元的利息。

陳紅拿到資金後,分4次將資金存入了益富投資的法人代表白寶田提供的銀行賬戶,並在益富投資購買了350萬元的「益富尊享12」產品。合同資料顯示,該產品投資期限為1年,到期收益為15%,也就是說投資到期後,陳紅的收益是52.5萬元。

陳紅指,益富投資承諾會由他們來償還她向劉某某、張某某的借款,並且每年給她6%的收益。益富投資又為陳紅在公司內部設立一個虛職,承諾每個月給付約1.1萬元的工資。不過,益富投資給陳紅發放了3個月工資後,便表示資金緊張,暫停工資發放。半年後,更停止了對劉、張二人的利息償還。

「益富投資」人去樓空。(野馬財經)

「益富投資」人去樓空

最大問題是,陳紅當時曾向另一位劉姓人士簽署一份委託書,並進行過公證。委託書主要內容是陳紅夫婦擬將房產出售,委託該劉姓人士為他們夫妻的合法代理人,受託人簽署的一切相關法律文件陳紅夫婦都承認,並承擔法律責任。

後來,益富投資的律師顧問對陳紅示警,「這個委託書要趕快撤銷,要不你房子就是人家的了。」陳紅才緊急取消了委託書,暫時保住住房的產權。只是貸款利息不斷增加,陳紅已背負上400多萬元債務。而當初許下諸多承諾的益富投資,聲稱會將陳紅的本金及利息返還。然而,益富投資的資金鍊已經斷裂,其公司多人離職,辦公室人去樓空。

雖然串謀詐騙之虞,但陳紅現時欠下350萬元本金,再加上91萬元的利息,其借款手續也確實進行過公證。她面臨兩個選擇,一是湊夠本息還給劉、張二人,二是劉、張二人通過起訴拍賣陳紅房產取回本息。

律師:損失恐怕是不可避免

陳紅的經歷並不是個案。單單益富投資江西廬山這一個地產項目,就將8位老人捲入漩渦。北京市司法局亦表示,北京已發生幾百宗打著「以房養老」為名的案件。而在《中國青年報》2017年7月的報道中就提到,年近80歲的張秀蘭和老伴,因為相似的遭遇,被掃地出門。

據介紹,在整個事件中,想要維權,陳紅和其他老人共同面臨一個關鍵問題:「證據不足」。目前這類案件多發生於2015、2016年,取證難度極大;而與之相對的是,誘導老人們投資的金融公司,將錢借給老人的個人及貸款公司證據極其完備,無論是銀行流水、借款合同,還是委託書、公證處的公證書應有盡有。其次,各方關係紛繁複雜,真假難辨。

北京市中盾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楊文站認為,多位參與者的關係或比較複雜。出借人為整個事件的主導者,多為老人的借款方,抵押住房後,借錢給收款人。收款人未能實現承諾的投資回報。借款方不能如期還款,於是出借人以此收回房產,以抵借款。他也提到,有些老人應該能保住房產,但未必是全部。即使保住房產,也不代表老人不用承擔債務,對很多老人來講,損失恐怕是不可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