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名稱遭教育機構侵權使用 入禀索償300萬

撰文:江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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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教育集團(香港)有限公司因擅自在其教育機構名稱中使用「清華」字樣,被北京清華大學控告侵權。
該公司聲稱是以清華大學的辦學思想與精神為引領,創立學校的辦學思想與理念。

北京海淀法院已受理清華提出的侵權案。(網上圖片)

北京清華大學指,江蘇教育集團(香港)有限公司未經許可擅自在其經營的網站和教育機構名稱中使用「清華」字樣,清華大學以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為由將其訴至北京海淀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權,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300萬元人民幣及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59,290元,而法院已受理此案。

江蘇教育集團(香港)有限公司聲稱是以清華大學的辦學思想與精神為創立學校的辦學思想與理念。(網上圖片)

根據江蘇教育集團(香港)有限公司的網站顯示,該公於江蘇、山東、河南、河北與安徽五省,共有學校120多間,在學生人數有20萬人以上。而部份學校以「清華園學校」命名,更聲稱是以清華大學的辦學思想與精神為引領,創立學校的辦學思想與理念。

另外該公司名稱有「香港」二字,但似乎公司的歷史與業務性質與香港沒有任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