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破禁忌】專家:同性戀是自由 同性婚姻是法律

撰文:方嬋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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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文麟和胡明亮排除萬難,終於迎來了人生最重要的一天。(羅君豪攝)

對於內地首宗同性婚姻訴訟案被駁回,內地律師張揚接受《香港01》訪問指,同性婚姻並非單純立場表態,而是涉及法律修例改例,以及法律認可問題,目前內地仍未有足夠輿論基礎和條件去考慮同性婚姻。

張揚律師指,案件爭議性在於內地《婚姻法》奉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他表示,《婚姻法》是基於普遍人的道德思維而立法,社會上多以男與女為「夫妻」,按此而言,條文中「一夫一妻」,所指是「一男一女」。

對於一些同性戀者認為,政府不承認同性婚姻是限制自由,張揚律師表示,這是「法律以外的想法」。事實上,同性戀與同性婚姻是兩個截然不同的問題。張揚解釋,同性戀無疑是個人選擇,但同性婚姻則是法律問題,需要考慮社會大眾意願及整體法律配合,事實上目前也只有少數西方國家奉行同性婚姻。

專家認為,中國的同性婚姻之路仍很漫長。(羅君豪攝)

牽涉大量法律改動 首重反歧視法

他指出,在法律上接納同性婚姻,涉及多個範疇,例如夫妻財產制、繼承制、子女撫養權等等,牽涉法律改動甚廣,並非單純支持同性婚姻與否的問題。「內地實行同性婚姻,目前基本上不可能。」

美國公共衛生專家星星博士曾指出,在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當地都早已有實施多年的反歧視法律,「比如說禁止在就業、就學、居住等方面歧視性少數群體,在中國如果你是同性戀,房東就可以通過這一事實把你踢走」。星星博士認為,中國在逼切需要反同性戀歧視法例,有了相關法律,像同性婚姻這樣的法律才有意義。

由於中國政府對於同性戀議題的三不政策(不支持、不鼓勵、不反對),同性戀組織處於法律的尷尬狀態。有些地方政府甚至以「公序良俗」等模糊的理由,拒絕當地同志組織的民政註冊要求。今年3月,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也禁止播放同性戀劇集。在中國,同性戀平權的道路仍相當漫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