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子周濱受賄罪成不上訴 囚18年罰款3.5億

撰文:鄭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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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法院判處周永康子周濱18年徒刑,罰款逾3.5億元人民幣。(多維新聞)

前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已身陷囹圄,其親朋舊部亦逐一下馬,據官方最新消息,湖北省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大老虎」之子周濱一案,判處其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3.502億元人民幣,充公違法所得,全數上繳國庫。周濱聞判後當場表示,服從判決,不會上訴。

法院判決書指明,周濱為周永康一案共犯,利用其父職權之便,政治地位之高,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涉及金額折合人民幣數以億元計,受賄罪行屬實;另外,周濱又違反國家規定,經國家專賣物品,擾亂市場秩序,觸犯非法經營罪。法院有鑒於周濱自首投案,坦白認罪,主動退還贓款,因此已酌量減刑,從輕發落。

據悉,周濱於1972年出生,畢業於西南石油大學,後於美國攻讀石油相關專業碩士,回國後曾加入在華外資油田服務公司,至2003年起自立門戶從商,傳聞其生意牽涉石油業非法交易。早於2013年,坊間傳出周濱因涉嫌經濟犯罪而被軟禁,周永康家族倒台消息甚囂塵上,至2014年,內地司法機關正式逮捕周永康,官方同時確認周濱因涉非法經營罪而被補。

周斌接受審判。(電視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