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坎衝突】陸豐警方否認拳打掌摑港記者:肢體接觸 屬文明執法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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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香港記者早前在烏坎採訪時,被公安拳打掌摑,帶走問話、簽下保證書,引發香港各界關注。廣東陸豐市公安局今天(17日)作出回應稱,有報道指五名記者在烏坎採訪時被公安「掌摑、拳打、摔地」等不公平對待,與事實不符,指治安隊員與其中三名記者發生推搡和肢體接觸。警方同時強調5名記者均未依規辦理相關手續,部分更沒有證件,屬違規採訪,公安行動是「文明執法」。

有記者疑遭暴力對待,被公安帶走時只能急急穿上拖鞋,有記者更只穿上一隻拖鞋,後來公安提供另一款拖鞋,湊成「鴛鴦拖」回港。(香港01記者攝)

陸豐市公安局負責人接受中新社訪問時指出, 2016年9月14日晚上9點10分,陸豐東海鎮烏坎村有村民發現3名身分不明男子進入一村民家中,隨即通知村裡治安隊。治安隊員到場後與上述三名男子發生推搡和肢體接觸,隨後將三人送往陸豐市公安局。

經詢問了解,警方確認,這三名男子為香港《明報》兩名記者,及《南華早報》一名記者。警方立即向陸豐市政府新聞辦反映情況。

同晚九點多,陸豐警方在東海鎮崎砂村路口發現兩名人員,經了解,該二人是《香港01》記者,準備進入烏坎村採訪,二人均無港澳記者採訪證件,民警將兩名記者送到陸豐市公安局。

當晚十時多,陸豐市政府新聞辦工作人員趕到陸豐市公安局,經了解,五名香港記者中,四人沒有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制發的港澳記者採訪證。其中,《南華早報》記者持有該證,但沒有依規辦理相關手續,香港《明報》一名記者的採訪證已過期,另外三人未持有有效採訪證件。陸豐市政府新聞辦強調,上述五名記者均違反在內地採訪報道的有關規定。

在徵詢五名記者意見後,陸豐市政府新聞辦工作人員按記者要求,連夜將五人送到深圳返回香港。

陸豐警方表示,在處理該警情中,警方堅持理性、平和、文明規範執法,香港有媒體關於在處置上述警情中,警方「掌摑、拳打、摔地」等粗暴行為報道與事實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