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潤貪腐大案」陸續開審 前高管王帥廷貪污逾4700萬

撰文:崔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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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旅原總經理王帥廷貪污受賄案一審開庭,他被指控貪污逾4700萬人民幣。(網上圖片)

香港中旅集團原總經理王帥廷涉嫌貪污受賄一案,11月23日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王帥廷當庭認罪,擇日宣判。據深圳市檢察院的公訴材料顯示,王帥廷的罪行主要在任職華潤電力期間所犯。

控罪指,2003年至2013年,王帥廷利用擔任華潤電力黨委書記、董事局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海港城實業等3個單位和個人,在投資入股、職務任命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4008萬元(人民幣,下同)。2006年至2011年,王帥廷利用上述職務便利,非法佔有華潤電力項目公司的財物,共計人民幣708萬元。

任職華潤期間與宋林多有交集

公開資料顯示,2011年4月28日,華潤電力宣布,時任公司董事會主席王帥延辭職,而接任者是後來被新華社記者王文志實名舉報後「落馬」的宋林。當時,華潤電力的公告表示,王帥延離職是因為將在令一間國有企業擔任職務,與公司董事會並無意見分歧。隨後,王帥延調任香港中旅集團擔任副董事長兼總經理。

王帥延離開華潤兩年後,2013年7月17日與2014年4月15日,新華社記者王文志兩度實名舉報宋林包養情婦,並有「巨額貪腐」之嫌。2014年4月17日,宋林即被宣布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宋林落馬一個月後,王帥廷也因為涉嫌在華潤集團工作期間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相關資料顯示,王帥廷與宋林多有交集。如兩人同時於2001年進入華潤集團。後來,王帥廷任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而宋林任華潤創業有限公司副主席兼董事總經理,即王帥廷與宋林一直「並肩」在華潤集團擔任高管。

截至目前,至少8人涉及「華潤案」被調查。(網上圖片)

至少8人涉「華潤案」被調查

據內地《直面傳媒》統計,自王文志舉報以來,先後有前華潤電力董事會兩任主席宋林、王帥延,華潤電力執行董事及總裁王玉軍、華潤集團原審計總監黃道國、華潤金融CEO吳丁、華潤集團協同辦主任張春、華潤置地董事會副主席王宏琨、原華潤集團原副總經理、首席財務官蔣偉等8人被調查,其中已判刑或正在審判的共有3人。

在宋林與王帥廷被帶走的同時,吳丁也隨即被帶走接受調查。有消息指出,吳丁和宋林關係較好,被查前剛被升任為華潤集團助理總經理。之後在2014年6月,張春也被帶走調查。同年8月26日晚,華潤電力發布公告稱,王玉軍被江蘇省有關檢察機關立案調查。經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王玉軍已於今年6月17日被定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6個月,處罰110萬元。另外,蔣偉在2014年底被調查,並在今年8月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處罰100萬元。

王文志兩度實名舉報華潤董事長宋林(圖)。(網上圖片)

「華潤案」始於新華社記者舉報宋林

宋林貪腐案始於新華社《經濟參考報》記者王文志的實名舉報。資料顯示,王文志曾兩度舉報宋林。2013年7月17日,王文志發表微博稱,中國副部級官員宋林等華潤集團高管「在收購山西金業資產的百億併購案中故意放水,致使數十億國資流失」,表示「宋林等已構成瀆職罪,並有巨額貪腐之嫌」,並通過網絡向中紀委提交舉報材料。2014年4月15日,王文志再向中紀委實名舉報宋林包養情婦,並涉嫌貪腐,稱宋林的情婦楊某是他收受賄賂和洗錢的重要渠道,而楊某以本人或親屬的名義,在境內外擁有十億元以上的資產。4月17日,中紀委公布宋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