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台辦副主任龔清概20年受賄5352萬 一審被「輕判」15年徒刑

撰文:李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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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下稱國台辦)前副主任龔清概今日於河南安陽市中院一審受賄罪成,涉額5352萬元(人民幣‧下同),被判囚15年,個人財產500萬元人民幣被沒收。

龔清概一審被判囚15年。(視覺中國)

中院表示,龔清概1996年至2015年在福建省晉江市長、晉江市委書記、福建省南平市長、福建省委平潭綜合實驗區工作委員會書記兼管理委員會主任等職務時,利使職權,幫助相關單位或個人徵用土地、工程建設、調整規劃等,索取或非法收受折合5352.9萬元的財物。

中院認為,龔清概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有鑑龔清概主動招供,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及檢舉揭發若干人等,「依法可以對其從輕處罰」,故處以15年有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安陽市中院的網頁指出,龔清概1996年至2015年時利用職務受賄,而龔清概於2013年10月至2016年01月已為國台辦副主任,即龔清概曾利用此職位的職權受賄或索財,但中院卻無明文指出龔清概於國台辦工作時所犯的事項,惹人聯想。

作風低調有政積 綽號「龔10億」

據悉,龔清概為泉州石獅人,調任北京前長期在福建工作。他在2007年之前,一直在泉州地區從政,從鎮長當到晉江市委書記、泉州市委副書記,而後到南平任市長,2010年到平潭實驗區擔任管委會主任,2013年才進京。

當地人坦承,龔清概主政晉江期間,市容市貌變好,也有人指他期間也有「抽油水」。在申報個人事項時,龔清概申報資產上億元,並解釋資產乃兒子在上市企業工作的收益云云。當地人因此也調侃,龔清概身家有十億之多,故他在晉江也被叫作「龔十億」。

根據微信公眾號「政知圈」指,龔清概因被親家舉報而落馬。龔清概的親家為泉州某位級別不低的官員,但龔的兒媳有外遇,兼被龔子撞破,兩人最終離婚,兩家亦結怨,其親家後來舉報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