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氣球射擊攤老太涉槍判囚爭議未完 法院邊繳槍邊賣槍

撰文:香港01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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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是世界上槍支管理最嚴格的國家,但現行的槍支認定標準卻幾乎不為人知。這導致許多槍支愛好者、射擊愛好者糊裡糊塗便成為犯罪分子。繼上月天津擺攤射氣球的老太趙春華被法院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浙江一名交警也因購買模擬槍被海關、公安局找上門。但與此同時,河南某法院竟公然網上拍賣一批未經過槍支鑒定的BB彈玩具槍,引發網友不滿。

天津擺攤射氣球的老太趙春華被法院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半。(Getty Images)

近日《澎湃新聞》提到,河南信陽市新縣法院在網上拍賣一批可以發射「BB彈」的玩具槍,分別在2016年10月30日、12月8日、12月28日,三次網上拍賣玩具槍29支。包括「反恐狙擊槍」、「神槍手模型槍」、「穿越火線SVD模型槍」等等。

新縣法院拍賣的「穿越火線SVD模型槍」內可以清楚看見包含BB彈。(澎湃新聞)
新縣法院拍賣的玩具槍。(澎湃新聞)

新縣法院一法官承認未有對該批玩具槍鑒定「槍口比動能」,只是進行了價格鑒定,更認為:「這些都是塑膠玩具槍,給小孩玩的那種,假子彈,以前也賣過幾把,沒有出現什麼問題。」但有微博網友直指法院拍賣的槍支與天津老太擺攤所用的槍支一樣,都是使用BB彈的塑膠槍,認為法院選擇性執法、「一邊繳槍一邊賣槍」。有網友則認為,應將法院院長以非法販賣槍支的罪名抓起來。

法院拍賣玩具槍引發微博網友熱議。(微博截圖)

2017年1月3日中午,新縣法院已將2016年10月30日及12月28日的網拍資訊刪除,新縣法院尚未交代拍賣槍支的槍口比動能為何。

涉槍交警指現行標準不合理

浙江省紹興市袍江公安分局交警大隊辦案中隊前中隊長錢衛強,為參加射擊比賽,2013年底,他從一深圳水客處購買模擬槍練手。不料次年8月紹興市海關緝私局便找上門來,調查後認定其所持有的「槍支」不屬於走私武器彈藥,便於2015年4月將此案件移交給紹興市公安局。為了不給警隊帶來影響,2015年9月15日,錢衛強向警隊提交了辭職報告。

錢衛強指現行槍支認定標準不合理,定得太低。他舉例,64手槍的槍口比動能為260多焦/平方釐米,「10米的距離去打壞人,他仍然可以跑過來侵害你,50米以外可能連穿的厚棉襖都打不透,警員都不願意用」。而現行的槍支定義標準為1.8焦耳/平方釐米。有評論認為,1.8焦耳/平方釐米的標準與0幾乎沒有分別,幾乎是沾邊就犯罪。錢稱,1.8這個標準是專門針對人體最特殊的部位——眼睛,但人體是以皮膚為主的,以特殊性代替普遍性,不太科學。據悉,台灣的標準為:發射動能均可達每平方公分20焦耳,足以穿入人體皮肉層,均認具有殺傷力,這個標準比內地寬鬆十餘倍。

錢衛強告訴內地傳媒,自己在省運會射擊項目獲過多次第一,在警隊中亦會擔任射擊教員職位,而平常就在家裡和辦公室用模擬槍練一下掏槍速度,「總不能用真槍練吧」。而自己的同事及領導亦沒有提醒過自己不能玩模擬槍,甚至還一起玩,錢認為:「他們可能也不知道這算真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