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男導演曾任亞視藝員 涉5年前非禮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被捕

撰文:秦志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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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37歲黃姓男導演兼演員涉嫌非禮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周五(17/8)於荃灣被捕,據悉涉案男子疑於5年前在社交網站結識一名13歲少女,並相約到荃灣區一間時鐘酒店拍攝沙龍照,及後再引誘該未成年少女到某家時鐘酒店拍攝寫真相,期間曾以擺甫士為由觸摸少女身體,並作出包括口交等猥褻行為,更將過程攝錄,至近日女事主回想往事,懷疑當日遭到非禮而向警方求助;據了解,警方追查下,發現尚有另外數名受害女子,年齡介乎13至14歲,警方將繼續從多角度調查。

涉案男子曾為亞視拍過劇集

據悉,被捕的黃姓導演大學時是業餘歌手,於演藝學院戲劇學院畢業,曾任亞視藝員,拍過幾套電視劇,亦曾執導及演出多部舞台劇,合作過的藝人多不勝數,部份更是一線級數。黃姓導演已被暫控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周一(20/8)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根據《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兒童色情物品是指對未滿16歲的人,或被描劃為未滿16歲的人的色情視像描劃,任何人印刷、製作、生產、複製、複印、進口或出口兒童色情物品,即屬犯罪,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200萬港元及監禁8年;而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22條,任何人猥褻侵犯另一人,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