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范婦金蓮】對網友誹謗言論再提告 范冰冰再勝訴獲賠17.6萬

撰文:洪曉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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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因為逃稅風波消失過好幾個月,最近先慢慢復出。(微博:范冰冰)

經歷過逃稅風波後,范冰冰呢兩個月開始逐步復出,對一啲網上針對性言論亦不再容忍,連月來陸續提告,呢日喺一單名譽權糾紛案被判勝訴。

復出後范冰冰自拍照中,見到佢嘅妝容明顯比以前撲素。(微博:范冰冰)

據代表范冰冰嘅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微博,知名博主「陳X朋」利用帳戶「秦岭二月」的名稱,在網路上散波謠言,曾發布多條侮辱、誹謗范冰冰嘅微博及博文,更使用大量「范婦金蓮」等不雅的言語來重傷范冰冰。北京巿朝陽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判佢構成對范冰冰名譽權的侵犯,須在其微博首頁連續七日發表致歉聲明,並賠償范冰冰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合計人民幣161500元,即港幣大約17萬6千元。

代表范冰冰嘅律師樓發聲明(微博: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