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百鳴涉內幕交易案罪名成立今日判決 由兒子陪同下抵達法院
現年80歲的電影公司主席兼藝人黃百鳴(原名黃栢鳴),涉在「天馬影視」公布賣盤前,慫恿胞妹掃貨的內幕交易,案件今日(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決。被告黃柏鳴(78歲)被控在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10月17日期間,涉嫌慫使或促致另一名人士(即黃潔珍)進行天馬影視的股份交易,他當時為天馬影視的主席兼控股股東,掌握了他知道屬有關天馬影視的內幕消息的消息。今日早上11時,黃百鳴在兒子黃子桓,及好友陪同下抵達法院,全程低頭不語走進法院。
黃百鳴此案於上月2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當時裁判官高偉雄指,黃百鳴作為多間上市公司的主席,必定謹慎處理有關事宜,理應不會在通訊中向人表示,可在某價位購入其公司的股票,斥其解釋「既荒謬,又牽強」,完全不能令人信服,拒納其證供,裁定黃百鳴就指使或促使他人作內幕交易罪罪成。
案件編號:ESS 173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