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山】網傳山友引水道浸水消暑照片 網民:自私又危險

撰文:顏銘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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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兩日行山群組廣傳兩張照片,指有行山人士走進引水道浸水消暑,遭網民批評自私及污染食水,亦有網民提醒,這些引水道中會有水蛇出沒。根據《水務設施條例》,任何人進入構成水務設施部分的水中或在其中浸洗或沖洗,即屬犯法,最高可被判監禁兩年。

夏日炎炎,有些行山人士喜歡在山上的水源暢泳消暑,但有可能觸犯法例。近日在「香港行山路綫及資訊谷」及「香港行山遠足之友(吹水山谷)」等網上行山群組分享照片,見到相中有兩名行山人士,坐在引水道的坑中,浸水消暑。在另一張相,見到一位身穿紅衣的行山人士,伏在水坑之中,塞住水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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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分享照片,有行山人士在引水道中浸水消暑:

這兩張相引起極大迴響,數以百計的網友留言及分享,大部分人都認為相中的行山人士自私,污染水源,違反法例。亦有網民提到,這種行為非常危險,除了洪水之外,引水道中還常見水蛇出沒。據網民指,這些照片攝於大嶼山的長沙引水道,很可能流入石壁水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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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務署在官網上寫明,香港約有三分一的土地被規劃為集水區,用作收集並貯存雨水。

記者上月曾就行山人士污染水源的問題向水務署查詢,署方稱:「根據《水務設施條例》第30(2)(a)條,任何人進入構成水務設施部分的水中或在其中浸洗或沖洗,即屬犯法,最高可處第五級罰款(即港幣五萬元)及監禁兩年。水務設施包括集水區。行山人士在集水區遠足而無上述行為並不觸犯有關條例。」

水務署還回應:「過去三年觸犯有關條例而被檢控的個案有9宗。這些個案分布在不同的水務設施。」

除了引水道外,多條香港著名的石澗都位於集水區內,受《水務設施條例》規管。記者向水務署查問了「香港九大石澗」,署方回覆:「大城石澗、屏南石澗、蓮花石澗、梧桐石澗及橫涌石澗位於集水區內。而雙鹿石澗、黃龍石澗、昂深石澗及水澇漕石澗則有部分位於集水區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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