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地古洞南項目向城規會申請 放寬地積比至3倍 建1573伙單位

撰文:陳嘉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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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鴻基地產(0016)以增加私人房屋供應為由,並參考鄰近古洞北新發展區,提出放寬旗下上水古洞南發展項目的最大地積比至3倍,增加伙數至1,573伙,可容納4,470人。

城規會資料顯示,該項目地盤面積約37,560平方米,申請改劃為「綜合發展區(1)」,擬提供12幢住宅,樓高16至21層及1層地庫停車場,並設2座非住用物業,不計及3,380平方米的會所,總樓面約112,680平方米。

該項目早年曾提出以2.1倍地積比率作分層住宅發展,提供1,147伙,惟已在2016年7月時已遭城規會否決,而新方案的單位數目較被拒方案多37.1%。

新地古洞南項目提出改劃申請,擬提供12幢樓高17至22層住宅,並設2座非住用物業。(城規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