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監局加重刑罰 地產代理涉暴力行為停牌期延長至5年!

撰文:陳嘉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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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監局宣布,為加強監察地產代理於一手樓盤銷售點的紀律和執業,有關持牌人在進行地產代理工作時干犯任何涉及暴力罪行,被撤銷牌照及不獲發牌的年期將由3年延長至5年。新政策將於2018年12月1日生效。

涉暴力行為停牌年期延長 將於下月生效

鑑於早前在一手住宅物業銷售點發生的打鬥事件,地監局已與發展商訂立《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約章》及近期就一手住宅樓盤銷售地點的秩序發出的新執業通告外,決定修訂上述的發牌政策。由2018年12月1日起,任何持牌人一旦被證實在進行地產代理工作,或在公眾知悉其地產代理身份時,干犯涉及暴力的行為而被定罪;或非持有有效牌照人士,於從事一手物業推廣活動時,干犯任何涉及暴力行為的罪行,其牌照被撤銷或拒絕申請的年期,將由現行的3年延長至5年。

干犯性罪行、猥褻等代理 同樣停牌5年

除了將涉及暴力行為的拒絕發牌年期延長至5年外,任何在進行地產代理工作時干犯性罪行,或涉及猥褻的行為而被定罪的個案(不論法庭所判處的刑罰為何),也同樣會在5年內不獲發牌,因此等罪行可能對客戶的個人安全或心理健康構成嚴重影響。

該局行政總裁韓婉萍表示,地產代理在執業期間作出暴力行為令整個行業蒙羞,是絕對不能接受的。局方希望把拒絕發牌的年期延長後,一手銷售點的秩序能夠得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