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食品包裝標籤不完整 分分鐘危害動物

撰文:台灣動物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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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食品多元化,尤其是零食,打開一包包感覺美味可口的寵物食品,家中毛小孩吃得津津有味,主人可曾想過寵物食品來源是否安全、標籤是否完整?

近年來台灣寵物的飼養相當蓬勃,除一般的乾狗糧及肉類罐頭,許多飼主直接買生肉煮食餵養,市面上就有人在賣肉醬,許多零食也應運而生,種類更是五花八門,興起各式各樣種類繁多的寵物零食商品。尤其近期寵物食品手作坊如雨後春筍般的出現,手工現造與新穎造型噱頭,成為飼主們的熱門話題,例如標榜手工烘焙無添加物的雞肉乾、造型霸氣的翻糖蛋糕等等,業者表示,寵物食品產業消費力還在持續上升當中。

寵物食品樣式五花八門,有業者推出寵物食用的蛋糕。(台南市動物保護處提供)

除了正餐外,許多飼主們在訓練犬貓時,也要以零食當獎賞,以肉乾塊最方便,台南市動物保護處收容所的獸醫也經常訓練流浪犬服從,以利被認養,獸醫說,用正餐吃的乾狗糧吸引力不大,用雞肉乾效果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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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食品搭上e化網路購物商場的風潮,成為許多寵物食品製造商或通路商熱門銷售管道之一。動保處表示,由於網路購物的普及,意味着越來越容易在網站絢麗的廣告圖片下進行買賣,而消費者往往在收到商品時,才發現標籤應展示的事項不足或缺漏。

台南市動物保護處表示,政府為保障寵物食品來源透明與民眾知情權,特別規範動物保護法第22-3條:「寵物食品製造、加工或輸入業者,應於行政院農委會寵物食品申報網主動申報」,供大家隨時上網查詢相關資訊。若業者未進行申報,經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將處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款(折合港幣約770至3850元)。

動物保護處在此特別提醒網絡上的各位寵物食品業者,應注意寵物食品申報及標籤相關規例,以保障家中毛孩基本「食」的權利。

飼主購買寵物食品應注意包裝標示是否完整。(台灣動物新聞網/高維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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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除業者應主動申報外,政府對於寵物食品外包裝應標示事項,也有立法明確規範應標示事項,依據動物保護法第22-5條:

「寵物食品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於容器、包裝或說明書之上顯著標示下列事項:1、品名;2、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3、主要原料、添加物名稱;4、營養成分及含量;5、製造、加工業者名稱、地址及電話,輸入者並應加註原產地;6、有效日期或製造日期;7、保存期限、保存方法及條件;8、適用寵物種類、方法及其他應注意事項。」

民眾若發現寵物食品有標籤不全的情況,可向動物保護處舉報,若經查證屬實且經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將對該業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款(折合港幣約7,700元至38,500元)。

寵物零食是收容所訓練流浪狗的輔助利器。(台灣動物新聞網/高維奇攝)

【本文獲「台灣動物新聞網」授權轉載,原文:購買寵物食品 注意包裝標示是否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