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戶被鄰居投訴養貓咪 網民:公屋養貓無問題!

撰文:何東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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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網民因在公屋養貓被投訴有臭味,而擔心人貓要分離,並發文到社交平台尋求協助。其他網民看到後,紛紛留言支持,並找出房署條例,指在公屋養貓沒問題。

在Facebook的「天下貓貓一樣貓群組」中,近日有網民出Post,表示她的媽媽住在公屋,並養了一隻貓咪已有4年多,一直相安無事。但最近被鄰居投訴,指她媽媽養的貓咪發出臭味,影響到他家中的小朋友。

網民因養貓而被鄰居投訴,擔心人貓要分離。(網上截圖)

其後,房署也有派職員到家中查看,而發文的人很擔心媽媽要和貓咪分開,於是上網尋求協助。熱心的網民紛紛留言支持樓主,更找來有關的房署條例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於2003年9月25日,決定維持不准在公屋養狗的限制,惟容許租戶飼養不會危害健康及造成滋擾的細小家庭寵物 。其他野生/入口動物和馴養農畜一律嚴禁在公屋飼養。 「家庭小寵物」包括時下寵物市場供應的小寵物,而且一般養在籠、展示箱、水族箱或其他特製容器內,例如貓、雀鳥 (鴿子除外)、倉鼠、龍貓、葵鼠、兔子、烏龜、水生動物等。如欲養貓的租戶,必須安排貓兒預先接受絕育手術。
香港房屋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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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網民認為在公屋養貓咪,沒有違反屋契。還有網民指,其實房署職員上來,只是因為接到投訴循例要去處理,如沒有發出惡臭與衛生問題影響到鄰居,其實不用太擔心。而房署職員如發現有問題,是會出警告信的,第二次再巡查,也是程序需要,不用慌張。

房署和房協條例各有不同

不過,也有細心的網民提出,香港房屋委員會(房署)和香港房屋協會(房協)的條例是有所不同的。房署管理的公屋裡,是容許養貓咪,只要絕育後便可。但房協的公屋,則是禁止養所有寵物,就連貓咪都不可以。如果有任何爭議或疑惑,可能就要查看屋契了解情況。

部分房協的公屋仍不許養寵物,有疑惑的話,可能要翻查屋契協議。(網上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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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力撐

雖然樓主擔心有問題,但網民都很同情樓主,並認為樓主只要替貓咪絕了育,又保持衛生,在家裡養貓是沒問題。「其實你係合情合法合理的、祝福你們!」、「公屋可以養貓,只要絕咗育就可以。」、「其實如果係堅持,而又真的好愛貓,一定諗辦法去處理。、「公屋只係不可養狗。」、「無人性,貓貓都恰!」、「樓主請記住,我們是牠的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