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奕含自殺】林另有著作 寫「房思琪」與已婚補習名師合意交往

撰文:向樂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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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26歲女作家林奕含今年4月下旬自殺,其父母發聲明表示,愛女曾被誘姦,民眾藉林奕含的著作《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推斷國文補習老師陳星就是故事中的「狼師」。陳星其後涉誘姦未成年少女被調查,台南地檢署今日公布調查偵查結果,決定不起訴陳星。
台南地檢署調查後披露林奕含在寫《房思琪》一書前,於2009年底、2010年初亦有完成「初戀」、「死情書」等作品。在「初戀」小說內容中,除該書女主角之姓名亦為「房思琪」外,情節也是描述高中女學生與某補習班年長已婚之國文老師合意交往,經其父母發現而嚴厲責罵並加以阻止,女主角被迫分手,並服藥自殺,其後被送到精神病院治療;情節與林奕含和陳星交往經過相若。

台灣女作家林奕含生前寫過小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書中女主角被補習老師強暴後,經歷了無窮無盡的折磨。(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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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檢署合共傳訊陳星3次、證人共34人,包括林女的醫師、高中同班同學、大學好友等。就陳星有否與未滿16歲女性性交罪,地檢署指,高二、高三時,林分別是17、18歲,而林女自高二下學期5、6月以後,才到同心補習班補習。根據陳星和林奕含的電話通話紀錄,2009年8月至10月期間是陳星聯繫林女較為頻繁之時期,而最後一次聯絡日期則是2009年10月29日,由此推定,陳星與林認識時,林已逾16歲,即使二人有性交行為,陳星亦無犯法。

台灣作家林奕含自殺事件引發的誘姦案餘波不斷,補習名師陳星(左)亦被警方調查,但最終不獲起訢訴。(網上圖片)

就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交罪,地檢署指陳星並非林女就讀學校之老師,對成績並無評等的職權,雖陳星因收受補習學費,對林女有教育的地位,但對林之在校成績乃至於其後考大學的學測,並無任何決定權力,而且林女亦可自由決定前往上課與否,不能認定兩人有任何監督權勢、服從配合的關係。地檢署亦指,補習課程於2009年6月左右結束,兩人於同年8月交往,相信交往時雙方即不再具有補習班師生關係。

圖左為陳星和老婆(坐)、女兒(站);圖右為林奕含。(PTT)

地檢署也曾傳召林奕含的好友調查,其中自國中一年級起和林是友好的證人A4(林女於部落格文章稱之為「世世」)表示,剛上大學時,林曾約她見面,並介紹陳星說是她的男朋友,當時雙方互動親密。林曾說她真的很喜歡被告,從來沒有說過她遭性侵害。

林奕含(網上圖片)

另外,地檢署披露林的相關醫療紀錄,均未提及曾遭受性侵害一事,由林於台大醫院第一次住院的病歷寫道,林有長期偏頭痛及憂鬱症等病症,因自台北醫學院休學,及希望成為作家之志趣、與補習班國文老師陷於戀情等事未獲其父母認同,而與其父母關係緊張,並於前一日因與其父母發生衝突後服藥過量,始經送急救並於精神部病房治療。綜合各項資料,因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地檢署決定不起訴陳星。

(三立新聞、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