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被女戶主畫作吸引 留紙條求聯絡:我對有才華的人很有好感

撰文:向樂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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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竊本應神不知鬼不覺,但浙江一名男小偷卻在犯案時被女戶主的素描畫作吸引,於是留下寫有聯絡方法的字條,希望結識女戶主,要求她別告訴其他人,並問女戶主「你可否幫我畫一幅嗎」。小偷最後被捕,近日被判入獄3個月及罰款1000元人民幣(約1200港元)。

浙江一名男小偷犯案時被女戶主的畫作吸引,於是留下寫有聯絡方法的字條,希望結識女戶主。(中新網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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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19歲小偷姓周,由安徽到浙江海寧市打工。今年4月6日他從網吧出來散步期間,瞥見一戶人家屋內亮着燈,令他萌生偷竊念頭,於是爬牆入屋爆竊。周當時見女戶主正於睡房內看電視,於是走向書房,甫進入內他即被女戶主的素描畫作吸引,令他想認識對方。

周坦言,「看到這些素描後我很喜歡,覺得她畫得挺好的,我對有才華的人很有好感」,又指為了解女戶主,他最後沒有偷走對方的銀包,僅拿走一本筆記簿,但他怕只偷走一本簿無法引起其注意,故再偷走一部手提電腦,並順手多偷一個梨子解渴。

男小偷坦言「看到這些素描後我很喜歡,覺得她畫得挺好的,我對有才華的人很有好感」。(看看新聞片段截圖)

周臨走時更留下紙條,寫下自己偷了什麼東西,又指「別激動,只是(想)了解你,誰都別說」更留下QQ號碼,稱如果女戶主想拿回電腦便聯絡他。他最後再次強調「記住誰都別說」,又問「你可以幫我畫一幅(畫)嗎?」。周被捕後曾稱,「每個人對尋找刺激想法不一樣,可能我覺得就是想跟別人不一樣吧」。

女戶主翌日發現自己的物品被盜後立即報警,警方當天下午即拘捕涉事小偷,並要求他將手提電腦及筆記簿物歸原主。案件日前於海寧法院公開審理,指周被裁定犯盜竊罪,偷走總值764元人民幣(約914港元)的HP手提電腦、筆記簿及一個梨,並判處其入獄3個月,罰款1000元人民幣(約1200港元)。

(中新網、看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