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19歲女生入SM社團 誤簽「主奴合約」遭性虐迫野戰 終崩潰報警

撰文:夏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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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好奇,可能會毀掉人生!台灣19歲女大學生小美(化名)因好奇而加入SM社團,與25歲姓于男子簽下「主奴合約」,與對方進行SM(性虐)行為,被拍下性愛過程作出威脅,被迫在百貨公司廁所及、天橋等地點「打野戰」,甚至拍攝自慰片段。女生最終不堪受辱,重度憂鬱及多次自殘,最終報警求助。于被捕受審後,法院認為他患有思覺失調,且已賠償女方獲和解,逐依強制性交等罪名,判刑2年6個月,緩刑5年。

台灣一名女大學生因好奇與于姓男簽下「主奴合約」,進行SM性行為,豈料被對方拍下性愛過程並藉此威脅繼續性交,她最終不堪受辱報警處理。 圖為示意圖。(視覺中國)

新竹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25歲的于男在2013年10月期間透過「YAHOO即時通」結識當時年僅19歲的女大學生小美(化名),雙方合意簽下「主奴合約」,進行SM性行為3次。惟男方在性交時以手機及相機拍下女方隱私部位及SM過程,包括女方全裸扮狗爬行、遭人以按摩棒性虐等。

小美其後表示厭惡,稱不想繼續關係,男方即時發送手機短訊,威脅會散布女方的私密照片,「看來你很喜歡把你的照片給大家看,那我就不煩你了」。為免照片流出,小美被迫多次忍辱聽從男方指令,包括在學生宿舍內自拍自慰過程傳送予男方,並曾在百貨公司廁所、就讀大學附近天橋等地,為男方口交和「打野戰」。小美因事件而身心受創,患上創傷壓力症候群、恐慌症及重度憂鬱,又多次自殘身體。校方察覺不妥,繼而報警揭發于男淫行。 

台灣19歲女大學生與25歲男子簽下「主奴合約」,被對迫拍下SM性交照片作威脅,她因事件而身心受創,患上創傷壓力症候群、恐慌症及重度憂鬱,又多次自殘身體,最終報警求助。(視覺中國)

警方在于男住處搜獲迷姦粉、興奮劑、假陽具、甩鞭及肛塞等用品,又在其攝影器材及電腦主機內發現多張性侵小美的照片。小美在照片上呈現痛苦、難受的表情,但于男辯稱這是「故意營造的性虐情境」,他們是你情我願;至於威脅散布性交影像一事,于男辯稱是屬角色處境需要,做戲而已。

法官考慮于男疑有思覺失調症,本身並無前科,且已和受害人及其父母達成賠償和解,故依台灣《刑法》59條賦予法官的「量刑權」,酌量減輕刑罰。于男「以他法供他人觀覽猥褻影像罪」、「強制罪」、「強制性交罪」被判刑2年6個月,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由特定機關監督與輔導),可易科罰金(以繳費代替刑期)。全案目前仍可上訴。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