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嫌拍拖時「性愛次數太少」 涉設局入屋落藥迷姦前女友被控

撰文:夏洛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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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北市一名33歲葉姓男子與同居女友分手3天後,藉故回女方家中取東西時,將俗稱「強姦藥」的FM2摻入其飲料內,女方醒時發現自己全身赤裸,正被葉男「騎」在身上性侵,隨即反抗推開他,並報警處理。葉男辯稱因為兩人拍拖期間「性愛次數太少」才「硬上」,惟他否認曾對女方下藥,昨日(25日)新北地檢署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葉男。

台灣新北市有男子不滿與女友拍拖時「性愛次數太少」,分手後涉嫌設局落藥迷姦對方。圖為示意圖,非當事人。(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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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葉男與受害人本是同居戀人關係,惟兩人去年7月分手。葉男在7月31日凌晨3時許,以取回私人物品為由,進入受害人位於新北市永和區的住處,並趁對方上廁所時,於運動飲料內放入俗稱「強姦藥」的FM2,令受害人喝下飲料後陷入昏睡,直至清晨5點多醒來時,發現葉男正「騎」在她身上性侵。

受害人隨即奮力推開葉男並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將葉男作為「加重強制性交罪」的涉嫌犯逮捕,並將受害人尿液及喝過的飲料等證物送去檢驗,證實她曾飲下「FM2」藥物,下體亦檢驗到葉男的「DNA」,並有「陳舊性裂傷」,顯示她曾被性侵。

受害人向警方表示,她從前與葉男交往時,常見對方袋有藥物,她常有昏睡一整天的經驗,故懷疑自己不是首次被葉男落藥迷姦。葉男隨後承認花了400台幣(約104港元)上網買2顆FM2犯案,但否認先前曾對受害人落藥,還指作案原因正是由於兩人在拍拖期間「性愛次數太少」所致。

檢控方最後認定葉男僅落藥迷姦受害人一次,並依「加重強制性交」、「非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兩項罪名將他起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