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家暴父捅死前妻 3女兒請願求判死刑 近15萬人聯署支持

撰文:伍梓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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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一宗可怕殺前妻案,一名三女之母遭丈夫家暴20多年,即使兩人四年前離婚,對方仍不停作出死亡威嚇,逼得她搬了五次屋。惡毒前夫不單沒放過她,更曾拿刀威嚇及聲稱放火燒屋,並在上周三捅死前妻。事件轟動整個南韓,而兩人所生的3名女兒,事後發請願信,要求法院判父親死刑,三人在信中大爆媽媽曾兩度報警,但警方都沒有拘捕父親。
當地婦女組織指,政府在處理家暴問題時只懂叫人和解,側重維持家庭現狀,甚少懲處施暴者。而南韓已超過10年未執行死刑,令國民都相當關注三姊妹的請求。

10月29日,南韓婦女在首爾世宗文化中心體育場請願,要求政府正視家庭暴力問題,就反家暴立法。(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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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三,49歲金姓男子在前妻住處的停車場用刀將她捅死,事後他直認殺人,並透過律師稱已感後悔。不過,事件轟動南韓,兩人的三名女兒向青瓦台網站提交請願書,要求法院判父親死刑,並爆出她們已忍受父親家暴20多年,至今已有近15萬名南韓網民聯署支持,希望兇手得到制裁,防止悲劇重演。

三名女兒接受當地傳媒訪問時稱,「希望作為受害者(母親)的女兒獨自生活,而不是罪犯(父親)的女兒。」她們批評父親在離婚前已嚴重虐待母親,其中一名女兒在請願書提到,父親除了虐待母親外,還經常虐待她們三姊妹,即使父母四年前離異,父親仍不斷向媽媽發出死亡恐嚇,令她們根本無法正常生活。

其中一名24歲的女兒指,今年1月父親突然出現在媽媽面前,並拿出武器威脅要殺死她;4月時父親試圖放火燒媽媽的家,她們兩次報警,但警方都沒拘捕父親,而父親一旦發現母親行蹤就會前往施暴。「我的媽媽在離婚後搬了五次,連庇護所都住過,但爸爸總是有方法找到她的住處並作出威嚇。」平日媽媽出門都要戴帽遮面,離婚後已換了10次電話號碼。

南韓已超過10年未執行死刑,令國民都相當關注三姊妹的請求。(vcg)

大女兒又指,「(小時候)每當父親打我和妹妹,我媽媽都阻不了,她嚇壞了,用手掩着耳朵,只敢縮在房間一角。」父母離婚後,「我沒有花太多時間陪媽媽,在她去世前一天,我第一次告訴媽媽我愛她,給了她一筆錢當禮物,在那僅僅8小時後,她就去世了」。

上周三,疑犯在殺死前妻後被送到醫院,警方指他行兇後醉酒昏迷,正留院治療,而過去南韓的罪犯經常因精神病和酒後「判斷力受損」而判緩刑,更已超過10年未執行死刑。女兒們稱,父親一直告訴她們自己有看精神科醫生,有接受精神治療紀錄,明言自己「犯任何罪行」都只會被囚半年。因此,女兒在請願信中表示,父親「判斷力從未受損」,是一名「需要從社會隔離的罪犯」,要求法院判死刑。

當地婦女組織指國家在保護家暴受害者方面處理欠佳,據聯合國消除婦女歧視委員會(CEDAW)報告,2015年的16,868宗「家庭保護」案件中,45%案件都沒出現刑事處分。而據當地警方的數據顯示,16,800宗家暴個案中,75%受害人都是女性,所有案件中有35%的施暴者都成功避開刑責,只被派去參加教育計劃。

婦女組織批評政府處理暴個案時,大多會逼受害者「饒恕」施暴者,而不是建議他們離婚,因為相關法例的第一條是「維持和恢復家庭」,法官也會視離婚為處理家暴時的最後手段,她們要求法院「優先起訴危害家庭和解的罪行」。

CEDAW在3月時已表示,南韓的家暴案件必須進行和解程序,令子女的探視權和監護權被濫用,難以阻止家暴問題,並建議南韓政府暫停以罰款形式處分施暴者,而是要施暴者接受刑責,強制拘捕家暴罪犯,但這些建議都沒有被南韓當局採納。

(koreahera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