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工遲16分鐘扣$500 連登仔被扣兩日人工 劈炮告上勞工處

撰文:卓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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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時上班是僱員的責任,但偶爾遇上意外也難以避免。有連登仔指在服裝店兼職時薪50元,惟公司卻要求如員工遲到超過16分鐘,便需要「每遲1分鐘補(時)5分鐘」或扣500元人工,累計遲30分鐘再扣500元,他因而被扣千元足足是兩日人工,嬲爆辭職並告上勞工處。

有網民上載公司有關遲到的規定,引來不少網民討論。(連登討論區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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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打工仔在連登討論區上發文,指原本在美國時裝品牌做兼職,「簽約嗰時都好地地,但一聽到員工守則就開始唔對路」。據其上載圖片可見,公司規定如員工遲到1至15分鐘不需補錢或扣錢,惟一旦遲到16分鐘或以上,「每遲1分鐘補5分鐘或即時扣$500」,如遲到累計多過半小時,便再每半小時扣500元。

樓主表示他僅上班一個月即「頂唔順」,因已被扣1000元薪金,「足足兩日人工」,遂嬲爆辭職,並在帖文問網民:「大家嘅公司會唔會都係咁?」

他又指遲到扣薪以外公司亦規定如有損失,如收錯錢等,要員工承擔,曾有兩早更因遇客人拿走逾千元貨物沒付款而需各賠逾500元。他認為公司規定無理,直指已向勞工處投訴,獲處方回覆指會進行調查。

根據勞工處網頁的資料,僱員缺勤時可以扣除工資,「但只能扣除實際缺勤時間的工資」。(資料圖片)

根據勞工處網頁的僱傭條例簡明指南,有關工資規定中提到,若僱員缺勤時僱主可以扣除工資,「但只能扣除實際缺勤時間的工資」;如果僱員有疏忽或失職,因而損壞或遺失僱主的貨品、設備或財產,相關損失「每次只可以按值扣除,但以不超過$300為限。此外,在這些情況下扣除的工資總額,亦不得超過僱員該工資期所得工資的四分之一」。

法例訂明,如果僱主非法扣除員工的工資,有可能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10 萬元及監禁 1 年」。

有網民留言指,如果員工上班當日只有數百元人工,一旦遲到被扣人工便等同白做,寧可「即場劈炮唔X撈」。不少網民都認為公司扣除的金額不合理,樓主應該據理力爭,贊同他到勞工處討回公道及被多扣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