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阿莫被告】台灣傳媒人批評:他的問題不在侵權 而是品味低劣

撰文:香港01記者
出版:更新:

台灣網絡紅人「谷阿莫」,近年每星期都會剪輯及短評一套電影或劇集,並以打嘴炮及幽默方式來「x分鐘說故事」,深得不少網友喜愛。谷阿莫日前首次被片商控告侵權,指他從網路非法取得電影並加以重製。
港裔台灣傳媒人溫朗東撰文批評谷阿莫,「X分鐘說電影」的手法是品味低劣。《香港01》 獲得作者同意,刊登他的文章。

近年不少港台的網紅都「參考」谷阿莫的說故事手法來提高吸引度。(谷阿莫facebook)

文:溫朗東

合不合法、合不合理使用,不是我對「谷阿莫效應」的主要興趣。我好奇的,是時代人的資訊爆炸焦慮。

報導、評論、懶人包……新聞市場也奠基在焦慮感上。世界太大,訊息太多,我們無能克制自己「好像我該知道這些」的念頭,也不可能燃燒心智把所有素材燒窯成胚。只好看別人製作的精要版,聊以安慰自己說「這事我知道,大概是那樣」。我在做的事情也是這樣:把一些我覺得重要的議題,弄得簡單點,讓大家願意關心一下,有個對話空間。但我沒有辦法欣賞谷阿莫。
 

谷阿莫也曾經用6分鐘講《你的名字》濃縮版(網上圖片)

有幾個窮極無聊的夜晚,我連續看了他的幾隻影片,覺得越吃越餓。隔了兩三年,我上網看,類似作法的影片越來越多,我又看了一兩個小時,還是越吃越餓。對我來說, 谷阿莫的問題不是在於侵權,而是品味低劣。

你當然可以喜歡看這類影片,就像我承認我偶爾也會想看一樣。不過你可以不必把這種觀賞慾望看得太正當--我們可以承認自己有些低俗的渴望,面對它,承認它就好。不必把它講得多合理多重要。你想想你這輩子活到現在,經歷了多少事,觸碰了多少細節,有過多少感動與痛苦掙扎。有一天,有個人拿了你臉書相簿的照片,用了五分鐘幫你整理了半生故事,跟其他人說,要瞭解你,聽這五分鐘就夠了。

「你就是這樣的人。」

「每個人不過是這五分鐘。」

【谷阿莫被告】首次被片商控告 谷阿莫拍片解釋二次創作合理權

8集共18小時的《哈利波特》,被濃縮成9分鐘的谷阿莫版,被批評是不尊重創作人心血。(網上圖片)
谷阿莫的問題不是在於侵權,而是品味低劣。

我不知道耶……有人這麼對我,我會感到困惑,然後憤怒:你憑甚麼剪裁我的人生,替我決定甚麼重要,甚麼不重要?你要用這種方式,說我的故事,為甚麼可以擅自主張,不需要經過我的同意?因為這是技術創新?二次創作?法規過時?發展經濟?市場需求?因為我嫉妒你拿我的照片,取得商業上的成功?你可以不懂我,那沒關係的,本來就沒有要所有人懂。但你不要宣稱你懂好嗎?

作為觀眾,看了五分鐘等於看完兩小時,有種「賺到了」的爽快感。
據台灣報道指,今次谷阿莫被2家片商提告,有關電影包括《多啦A夢》、《腦漿炸裂少女》、《近距離戀愛》、《模仿遊戲(港譯:解碼遊戲)》,以及韓劇《W兩個世界》合共6部作品。
推動社會文化進步的,是這萬千小時的嘗試,不是你的五分鐘。

每部電影,即使是你覺得再爛再無謂的電影,都有千百個細節。這些細節的產生、運用、排列組合,是用數十數百天、許許多多人的辛勤思索,耗費真實生命換來的。你可以說這是一場空,甚至一場惡夢,你完全有這樣評價的權利。但你不要說我們花費幾千幾萬個小時換來的情節,等價於你的五分鐘。推動社會文化進步的,是這萬千小時的嘗試,不是你的五分鐘。

我知道,我當然知道,作為觀眾,看了五分鐘等於看完兩小時,有種「賺到了」的爽快感。時間省了,東西拿到了。但「等於」並不存在,「拿到了」也並不存在。

你活了一輩子,也不可能看遍世間風景,看不完所有電影,瞭解不完所有人的生命。就是這麼無奈。生命資訊是這麼龐大,個體的時間是這麼渺小。有時真的令人感到害怕。但真的不用害怕,人生就是那麼的有限,故事就是那麼的無窮。

活著,很短暫。

但我們可以不要讓它顯得更短。我們的生命有萬千個細節,別人覺得無關痛癢,我們可以自己覺得很重要。我們也可以像尊重自己一樣尊重創作者。我們可以簡化敘事、提綱挈領,做綱要做導覽做簡報做評論。但我們不要說、也永遠不要相信:那些簡化的內容,與故事本身是等價的。

尊重故事的原始細節,其實就是尊重自己的生命。

【谷阿莫被告:專頁】自辯:這是二次創作合理 傳媒人:品味低劣

谷阿莫的影評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