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ddy性販賣案不成立僅兩輕罪成立 受害人怕生命受威脅求囚禁
撰文:關穎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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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歲美國饒舌歌手Diddy去年9月涉性販賣、敲詐勒索、欺詐、性交易等罪行,被捕後一直不獲保釋至今,案件於美國時間於上月開始在紐約法院開審。經過馬拉松式審訊後,他於美國時間7月2日被判敲詐勒索和性販運罪名不成立,但罪名較輕的運送賣淫罪則成立,無須囚終身。
經過13小時審議後,陪審團裁定Diddy兩項運送賣淫罪名成立,每項最高可判處10年徒刑,但有機會讓他終身監禁的敲詐勒索罪和兩項性販運罪均獲判無罪,美國傳媒形容判決對Diddy來說是一場重大勝利。據知法官宣讀判決時,Diddy一直低著頭,雙手放在膝蓋上握拳,並雙手合十祈禱,之後轉身跪在地上面向着椅繼續祈禱。至於在庭上的家人與粉絲聽到重罪不成立後即歡呼鼓掌,而他的律師團隊亦開心相擁。Diddy與其中一名律師握手及擁抱後亦上前向8男4女組成的陪審團致謝。雖然Diddy不用終身監禁,但罪名成立的兩項罪名有機會令他最高刑罰被判入獄20年。
據知,曾於審訊初期出庭作供的歌手前女友Cassie之前透過律師向法庭去信要求禁止他釋放,律師信中表示Cassie認為Diddy一旦釋放後,可能會對包括她自己在內、在此案中作證的受害者以及社區構成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