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20.廉潔】打貪變招 活用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高官屢落網

撰文: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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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代前的香港貪污成風,促成廉政公署成立,一掃貪風。不過97年回歸,廉潔再成問號,港人憂心內地官場貪風「南下」。廿載過去,數字上,政府涉貪趨減,國際廉潔排名微升,但罪成官員已達前特首。曾任廉署總調查主任、「開國功臣」之一的查錫我坦言,確要繼續加強對高官的監察,但不認為「成個政府爛晒」,反而是執法的進步,更懂運用「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嚴打過往未證明授受利益「因果關係」,便難執法的灰色地帶。
不過早前政圈消息指,下屆政府少「外援」入閣,全因外界,尤其商界人士怕遺漏申報或過往生意關係,易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但有法律界人士直指,這只是做公職為「撈油水」的想法,亦警醒高官要「比紙更白」,「如果真心服務社會,怕咩?」

據廉署統計,整體貪污舉報由1996年3058宗,經歷董建華掌政的2000至2003年,連續4年超越4000宗後,漸降至過去4年平均2000餘宗。至於政府部門涉貪,也由97年逾1200宗,去年已是847宗。貪污宗數趨減,香港在國際的廉潔排名則微升,據國際監察貪污機構「透明國際」的排名,香港由97年全球第18位,上調至去年第15位。

身為廉署「開國功臣」的查錫我認為,回歸後廉署未受影響,但對高官及廉政專員的監察應要再加強。(梁鵬威攝)

開國功臣:集團式貪污已絕跡

從數字上看,香港廉潔確是向好。於1976年、即廉署成立2年後便加入的前總調查主任查錫我也對此認同,他指回歸時香港貪污已大為改變,過去整個警隊交通部「收規」,向司機賣「抄牌通行證」的集體式貪污已不復現,全因社會風氣改善,不法分子也不敢亂找「收規」的伙伴。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1名港大技術經理。(資料圖片)

雖歷風波 但未覺廉署明顯受干預

不過回歸後,涉貪罪成的官員則愈見高級,千禧年初有達首長級的前稅務局署理局長單羅玉蓮詐騙房津案、前房屋署總屋宇裝備工程師陳裘大案,警隊也有達憲委級的高級警司冼錦華案,近年罪成的更有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以及待上訴的前特首曾蔭權。

廉署內部也歷風雨,先有4年前前廉政專員湯顯明酬酢風波,再有前執行處首長李寶蘭「劈炮」事件,令外界質疑廉署操守及恐不再獨立運作,已受政治干預。不過查錫我對廉署仍滿有信心,認為未受主權移交影響,也沒明顯受政治干預,「個別官員心態受到大陸影響係有可能,湯顯明所作所為亦對廉署好大打擊,但係咪成個政府已爛晒?我唔係咁睇,大部分公務員仍廉潔奉公。」

回歸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著名案件
2000年 產業署前總產業經理岑國社把管理合約批予親友公司,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判監30個月。
2002年 高級警司冼錦華接受性款待,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經上訴後判囚2年。
2013年 警司黃冠豪因收受食肆折扣優惠,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1年。
2014年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郭炳江等前新地高層,被控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成。
2016年 2012年南丫海難後,海事處助理處長蘇平治被揭發曾指示下屬不執行有關救生衣的條例,判囚16個月。
2017年 前特首曾蔭權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20個月,其後獲准保釋候上訴,另一項接受利益罪待重審。

回歸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的案例,是愈見高級,包括冼錦華、許仕仁、曾蔭權。

屢有高官罪成 全因活用「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不過接連有許仕仁案、曾蔭權案,難免令外界質疑高官的誠信及操守,但查錫我另有看法,認為是更見執法的進步。他稱過去廉署要搗破公務員貪污,先要證明其不能解釋財產與收入不相稱,再要證明接受的利益與影響其行使公務有「因果關係」,才可以《防賄條例》執法,而律政司與廉署回歸後,卻懂得活用《普通法》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嚴打過往未證明授受利益「因果關係」,便難執法的灰色地帶。

查錫我解釋,「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只需指出人員工作有不當,毋須證明因接受利益而造成某結果,「這是廉署所擁有權力之外的武器,是尚方寶劍。」他以曾蔭權案為例,原審裁判團裁定他在行政會議參與決定雄濤廣播的申請時,未申報與雄濤股東黃楚標就租用物業有往來及商議,毋須證明當中涉接受利益,已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林鄭新班子未見太多「外援」,有指與近年屢有高官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有關。(資料圖片)

政圈消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嚇怕外界人士入閣

雖查錫我口中的「尚方寶劍」屢次立功,但早前政圈有消息指,今次林鄭組班困難,缺乏外界精英入閣也與此有關,尤其是商界人士,怕遺漏申報或過往生意關係,易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令自己由社會賢達淪為階下囚。

不過前大律師公會主席、公民黨梁家傑直指「關咩事呢?」,他明言社會一向對官員的操要求很高,「即所謂比白紙更白」,難明「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為何會成為外界人士加入政府的障礙,有此想法的人只是做公職為「撈油水」,「如果真心服務社會,怕咩?」

查錫我促CY別再避重就輕交代UGL事件

「權力會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會使人絕對腐化;權力越大的人應受到的制約就要越大。」如今社會關注的高官案件,就只有特首梁振英所涉的UGL案,查錫我直指特首作為行政機關最高級官員,應要更透明、毫不保留交代外界對他的質疑,梁不應避重就輕演繹為稅務問題,並應交代他當時為戴德梁行代理人的責任。

本屆政府任期已至尾聲,惟梁振英未兌現修訂《防止賄賂條例》第3及第8條適用範圍涵蓋特首的承諾,梁家傑也稱,這難免讓外界質疑梁振英是否為「照顧」自己而「走數」,他坦言下任特首林鄭月娥須盡快完成有關修例,兌現她的政綱承諾。

廉署成立以來大事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