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絕易拉架】食環變招告金主 電訊Sales:兩萬蚊罰單寄公司

撰文:楊婉婷 蔡正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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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被指執法不力,易拉架阻街趕不絕。為杜絕違法易拉架,食環署今年改變執法策略,針對問題根源,直接票控易拉架上商業廣告的受益人。自今年初起五個月內,已檢控33名受益人,包括食肆、美容公司、眼鏡公司等,最高罰款4100元。
《香港01》記者昨(26日)巡查旺角西洋菜南街,發現行人路上易拉架寥寥無幾,惟有推銷員改以「人肉海報」或「單棍廣告」做宣傳。據電訊商推銷員透露,上址以往每日皆有近千個易拉架,自食環署加強執法後,有行家在一個月內被檢控七次。推銷員更聲稱,食環署直接向公司開罰單,每次罰款二萬元,終成功掃絕易拉架。

平日的旺角西洋菜南街,易拉架在行人路上絕跡。(蔡正邦攝)
電訊公司推銷員將廣告牌綁在柱上。(蔡正邦攝)

旺角西洋菜南街的行人專用區於周六、日及公眾假期開放,平日維持行車,行人路上人潮絡繹不絕,眾多推銷員也要擠在行人路。

《香港01》記者昨(26日)傍晚到上址視察,發現易拉架的數目不多,部分人以「人肉海報」作宣傳,以人手拿著海報牌四處走動;而電訊公司的街站亦無架起易拉架作宣傳,部分改用單棍廣告牌,然後綁在燈柱上。

一人管30個易拉架 全街最少千個

據擺街站的電訊商推銷員稱,過往旺角行人專用區的易拉架阻街情況嚴重,由兆萬中心為起點延伸下去,每條燈柱上皆放有易拉架,大小公司皆以易拉架作宣傳工具,包括樓上舖、化妝品店及電訊公司等,「一個阿姐睇住20至30支易拉架,連電訊職員都覺得嚴重,加埋起碼過千。」

至去年7月,有電視台報導旺角行人專用區淪為易拉架展示場後,食環署派員大力掃蕩。由於直接向推銷員開罰單只罰1500元,損失輕微,阻嚇性低。食環署其後趁電訊商推銷員稍事離開,易拉架及街站無人看管時,派員拍照紀錄,然後將罰單寄往易拉架所宣傳的受益公司,罰款由8000元起跳,屢被票控的公司更被罰2萬元。最終推銷員被嚇怕,不敢再放易拉架。

據電訊公司推銷員稱,以前由兆萬中心開始,西洋菜南街街頭擺放過千個易拉架。(蔡正邦攝)

食環嚴打易拉架 推銷員月內被罰七次

數個月前,有推廣員見食環署執法變得鬆手,再架起易拉架宣傳,其他人即有樣學樣。易拉架阻街情況故態復萌,食環署立即嚴厲執法,「試過高峰期有行家一個月被罰6至7次,最嚴重個陣檔都開唔到,搵唔到客。」最終大家棄用易拉架,才能安穩開檔。該推銷員坦言,少人使用易拉架後,旺角西洋菜南街阻街或阻視線情況有所好轉,自己亦感到較輕鬆。

觀塘工廈重災區 夜後仍見易拉架

觀塘區工廈一帶包括開源道、鴻圖道、巧明街等,過往被指行人路欄杆放滿易拉架,更疑似有集團式操控,在食環署員工收工時間擺放易拉架。消息人士指,食環署過去數月內,已到觀塘區情況嚴重的地點執法,掃蕩滿街易拉架。不過,記者在晚上9時許,巡查上述地點,發現仍然有零星易拉架綁在行人路欄杆上。

觀塘區仍有零星易拉架擺在街頭,無人打理。(蔡正邦攝)
有推銷員將走法律罅,將易拉架等宣傳品「離地」,食環署難以執法。(蔡正邦攝)

消息﹕食環改變執法策略 檢控受益人

據消息人士透露,食環署在過去數月內,積極在九龍區進行打撃易拉架阻街的執法行動,希望改善阻街問題。由於過往只會票控推廣員,只傷皮毛毫不「肉赤」,難以達至有效的阻嚇作用,食環署決定由根源著手,改變執法方式,直接控告宣傳受益人,估計不少美容、借貸及寬頻公司受影響。

不過,有推廣員走法律罅避刑責,將易拉架等宣傳品「離地」,例如將宣傳品綁在欄杆、電燈柱等,或是掛在身上作「人肉海報」。針對此類宣傳技倆,食環署人員會將通知書貼在宣傳品上,提醒擁有人在四個小時內移除宣傳品,否則食環署人員會將它清走。

5個月檢近千個易拉架 33受益人被檢控

根據食環署提供數字,旺角行人專用區(西洋菜南街)2017年1月至5月間,共撿走約940個易拉架,向違例展示商業宣傳品的人士發出114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向展示招貼或海報的相連設備造成阻街的違例人士作出87宗票控,及向載有商業廣告「易拉架」」的受益人提出33宗檢控。

檢控受益人已定罪案件的罰款由400元至4100元,有關業務包括食肆、時裝店、錶行、按摩店、酒店、僱傭公司、美容公司、網吧、眼鏡公司及補習社等。

無許可展示海報屬違法 當局可移除

根據現行的香港法例《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中有關展示招貼或海報的條例,任何人在沒有土地擁有人或當局許可下,在私人土地或政府土地張貼海報屬違法。法例又訂明,利用他人展示海報的人,或海報內推廣的貨品、業務的擁有人,亦要負同樣刑責。除非他們能證明不知悉或不曾同意展示海報,則可免除責任。

此外,招貼或海報若違反上述情況,又或是在私人土地上或政府土地展示時沒有保持清潔整齊,當局皆可以將其移走,並向展示者以民事債項追討移走費用。

朱婆婆獲食環署撤控,她到中區警署取回被沒收手推車及保釋金。(資料圖片/梁浩雄攝)

消息指食環署或修訂小販執法守則細節

食環署執法問題風波不絕,本月11日(周日)一名獨居的75歲老婦在中環碼頭執紙皮,疑因菲傭拿取紙皮後放低一蚊,被食環署人員票控。事件引起社會討論,批評食環署執法過嚴,欺負婦弱,不近人情,最終食環署「跪低」撤控。

消息透露,食環署現行的執法指引中,小販事務隊人員在小販黑點執法前,毋須事先警告有關小販;而在不影響食物及環境衞生的情況下,若持牌小販和售賣非食物類乾貨的無牌小販阻街或招致投訴,小販事務隊會發出口頭警告;對於老弱傷殘的小販,一般會先警告及勸喻。不過,如果口頭警告無效,小販事務隊會按程序執法。

消息續指,食環署內部現正檢討執法指引,考慮會否更仔細地寫明執法內容,包括向老弱婦孺無牌擺賣時,前線執法人員要作出多少次口頭警告,仍然無效後才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