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公署揭公屋水費糊塗帳 最長拖9年 涉近400單位累欠逾10萬 

撰文:李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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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署發表主動調查報告,發現一個由房屋署外判管理公司管理的公共屋邨,其公司職員錯把原應由房屋署負責繳付的水費通知書,視為一單位的應繳水費,並交予相關租戶繳費,令租戶變相多付「公家」水費。
調查又發現,95 個公共屋邨的房屋經理帳戶,涉400個單位均出現欠繳水費問題,涉款有逾10萬元,而最長拖欠時間個案長達9年,原因是水務署處理單位轉名時,誤將私人應繳交的水費,轉至房屋經理帳戶內,結果水費拖欠多年,個別未能成功追討,致損失公帑近5萬元,公署批評有關情況反映房屋署及水務署行政混亂。

申訴專員公署發現,多個公共屋邨的房屋經理帳戶,均出現欠繳水費問題。(黃永俊攝)

最嚴重翠屏邨個案    拖6年欠近3萬

報告指,截至2016年1月底,共有95個公共屋邨的房屋經理帳戶出現欠繳水費問題,涉及291個住宅單位和94個非住宅單位,所涉欠款共逾10萬元,最嚴重個案為觀塘翠屏北邨一個非住宅單位,拖欠近3萬元水費長達6年,另大圍顯徑邨3個住宅單位拖欠水費達9年。

個案又顯示,水務署曾在2005至2016年期間,就某公共屋邨房屋經理帳戶欠繳水費的情況,向房屋署發出多達61張催繳及截斷供水通知書,惟一直未有得到房屋署的回應或清繳水費。涉事的屋邨辦事處/外判管理公司,亦未有向房屋署總部匯報欠繳水費的情況,故署方一直未能察覺有關問題。

翠屏( 北 )邨有一非住宅單位欠繳水費6年,涉款近3萬元。(資料圖片)

公署批水務署縱容房署延交水費

就未有將個案轉交水費追收組跟進,水務署表示,即使房屋經理帳戶出現長期欠繳水費的情況,但由於該些帳戶資料常被更新,故出現有關單位被截水或帳戶被終結和轉介到水費追收組跟進的機會極低。水務署又指,他們依靠向房屋署發出通知書和徵收逾期附加費以追討欠款, 而未有其他機制去處理相關欠繳水費的情況。

申訴專員公署指,單靠電腦系統重複向房屋署發出通知書,而沒有採取其他適切的追收水費行動,變相是縱容房屋署拖延繳交水費。水務署亦未見有制定任何對應措施,如設立內部匯報機制,明顯沒有正視問題。

房屋署及水務署被揭處理水費交收等安排混亂,部分欠交款項更要註銷。(資料圖片)

外判管理公司不力 租戶誤繳「公家」水費

同時,公共屋邨住宅單位空置期間,水費原應由房屋署負責繳交,惟報告發現,外判管理公司職員曾誤將屬於一空置單位的應繳水費通知書,派送到相關的用水地址,導致該單位其後承租的租戶多繳水費。

房屋署解釋,問題是由於事涉外判管理公司職員不熟悉繳交水費的程序所致,除上述個案外,房屋署及水務署均表示未有發現或接獲其他類似個案。

水務署又指,其電腦系統只會記錄相關帳戶的付款方式,而不會記錄是由誰人付款。而外判管理公司或工程承辦商亦沒有特定的繳費方式,該署亦無法查證水費是否由其他租戶誤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