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金紫荊】黃之鋒批警方濫用程序拖延錄口供 多人事後被跟蹤

撰文:李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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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眾志及社民連等組織的26名成員,周三(28日)爬上金紫荊銅像示威,被警方以「公眾妨擾」及「刑事毀壞」拘捕,多人拘超過33小時,直到向法庭申請人身保護令後,才開始錄口供程序及陸續獲釋。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批評,警方無理地長時間拘留抗爭者,違反正當程序,予以強烈譴責。

香港眾志成員黃之鋒被警員合力抬走。(資料圖片)

26名示威者前日(28日)因爬上灣仔的紫荊花雕塑,被警方以公眾妨擾及刑事損毀罪名拘捕。香港眾志、社民連及人民力量等多名成員,部分人被拘留長達33小時,直到今日清晨才開始錄口供程序及獲准保釋。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批評,昨晚正式申請人身保護令後, 警方才開始錄口供程序 ,批評警方無理長時間拘留抗爭者,違反正當程序。

教育實驗學社成員黃子悅表示,被關進俗稱「臭格」的羈留室期間,警方向她表示,只會有女警巡邏,但她發現,期間不時有男警經過,質疑警方違返正當程序,考慮向警察投訴科投訴。

社民連梁國雄表示,警方以不合理方式,使示威者要留在警署,未能向國家主席習近平示威。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則表示,5名成員從昨天至今仍被可疑人士跟蹤,質疑是打壓滋擾,而立法會議員羅冠聰亦指被人跟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