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罪少女潛台】棄保187天 曾提供協助台人權組織:她很害怕

撰文:呂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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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旺角騷亂後,18歲香港少女李倩怡被控暴動及襲警罪,其後於1月6日棄保入境台灣,至今已187天。據了解,她曾向台灣一些人權組織求助,打算申請政治庇護,後來疑因潛台的消息在香港曝光,李倩怡突然失聯,現時下落不明。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翊證實,李曾向該組織求助,「感覺她很害怕」,又指李承認在旺角騷亂中向警察擲水樽,卻被控嚴重的暴動罪,邱批評香港「如果香港還是有正常法治的話,依照司法獨立精神來說,這樣的動作不應該造成襲警或是暴動。」

19歲香港少女李倩怡因參與去年年初二旺角騷亂,被控暴動及襲警罪,目前她在台灣下落不明。 (資料圖片)

目前下落不明 同行男子已回港

被控暴動及襲警罪的李倩怡於今年1月6日入台,原應在2月6日離境,但逾期停留,移民署正在查緝中。據悉,18歲的李倩怡棄保後,與一名年輕男子入境台灣,並向當地不同的人權組織求助,希望申請政治庇護留台。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翊證實,李倩怡曾向該組織求助,邱亦曾與李見面,「我可以感覺到她很害怕,畢竟她只是剛成年,然後被控了一個這麼重的罪」,邱指李對於坐牢這件事感到非常憂慮,她引述李倩怡指,當晚在旺角只是向警察丟了一個水樽,就被警察用武力拘捕。

邱認為,這樣的動作並不造成襲警或暴動,「如果香港還是有正常法治的話,依照司法獨立精神來說,這樣的動作不應該造成襲警或是暴動」。邱伊翊表示,曾有人勸告李倩怡應回港接受應訊,惟李擔心回港後再無法出境,只表示希望申請政治庇護留台,她只留下電話號碼,並無提交任何文件便離去。她在潛逃台灣的消息曝光後,開始緊張及不信任人權組織,電話其後再也打不通,陪同她赴台的男子亦已回港,「目前我們是跟她失聯」。據悉,李倩怡在港的父母亦不知女兒下落。

台灣無《難民法》 申政治庇護難成功

邱伊翊強調,由於台灣目前並沒有《難民法》,若要尋求政治庇護,成功機率較低。一般來說,赴他國尋求政治的人,需準備文件證明自己身分,以及被國家迫害的證明,「如果是戰爭,整個區域的人都會有影響;如果是因為批評政府而坐過牢,也會有相關文件,如果你被當地警察毆打,也要驗傷證明,證明身上的傷跟警察有關」,經當地相關機構審查後,合資格的便有機會合法逗留,否則會被遣返。

可按經濟、學術等考量留人

在審查或上訴過程當中,當事人如需律師、心理輔導或居住的地方,相關機構亦應免費提供,惟台灣因無《難民法》,申請政治庇護的人大多被移民署當作非法入境者處理,遣返回國,人權組織亦只能以國際法向移民署施壓,「不管你有沒有難民法,都不應該有違反人權的行為出現」。邱補充,根據《港澳關係條例》,台灣政府可以針對經濟、學術、文化等的考量,讓某些尋求政治庇護的人留下,「但當事人必須是合法入境」。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證實曾接獲李倩怡的求助。 (蔡正邦攝)
邱伊翎不擔心通過難民法後會造成難民湧入的問題,因台灣在國際上的地位尷尬,尋找政治庇護者會考慮留台是否有安定身分。 (蔡正邦攝)

人權促進會過去也曾處理一些來台尋求政治庇護的個案,「有一個是跨性別的,在他自己的國家不接受這樣的人,遇到很多攻擊他身體的事」,該名人士來台申請政治庇護,邱對他說成功機率不大,最後他選擇到香港申請,並已通過審查,現在等待移到第三國。

四年九中國人赴台尋庇護

2001至2004年間,共有9名從中國赴台尋求政治庇護的人,由於他們拿的是短期簽證,無法在台工作,經過十年爭取,台灣政府才決定給他們長期居留的簽證。邱伊翊指,部分來自西藏的難民經尼泊爾或印度抵台,難以遣返,根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被定義為「無國籍人」,「因為他們沒有中國護照,也沒有尼泊爾或印度的國籍,所以也不知道要把他們遣返到哪裡」,部分成為滯台藏人。

制訂《難民法》是人權促進會一直關注的議題,邱伊翊表示,「你不通過《難民法》,難民還是會一直來」,她表示台灣在亞洲地區上屬於較民主的地方,「我了解為什麼那麼多人跑來,因為台灣看起來比較重視民主及人權,所以他們很難想像我們居然沒有《難民法》,如果我們相信民主及人權的話,為什麼對尋找政治庇護的人一直在推?民主和人權是只限制於台灣人嗎?那不是很荒謬嗎?」

她不擔心通過立法後會造成難民湧入的問題,因台灣在國際上的地位尷尬,尋找政治庇護者會考慮留台是否有安定身分,「(台灣)動不動就會面對跟別人斷交的問題,聯合國也不承認我們,如果有其他選擇,我不見得他們第一個選擇會是台灣」。

記者向警方查詢李倩怡目前情況,警方表示,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又指一般來說,警方會根據案件的情況,循不同途徑追查在逃疑犯的下落並將其緝捕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