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罪少女潛台】擲水樽被控暴動罪 人權組織:台灣人沒法想像

撰文:呂凝敏
出版:更新:

18歲香港少女李倩怡去年參與旺角騷亂,其後被控兩項暴動罪及一項襲警罪,以3,000元港幣保釋候審,其間棄保赴台尋求政治庇護,目前下落不明。當地人權組織指,李倩怡承認在騷亂中曾向警察擲水樽,但這行為被控像暴動罪這樣重的罪名,「台灣這邊的人沒有辦法想像」。

台灣人權促進會邱伊翎指,台灣人沒法想像港人在示威中擲水樽已構成暴動成分。 (蔡正邦攝)
根據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2016年度報告,台灣的評分則不跌反升,更高於美國。 (蔡正邦攝)

少女1月起與代表律師失聯

去年2月旺角騷亂後,警方共拘捕91人,當中4人被判囚三年至四年九個月,另一宗涉及11人的暴動罪案件,6月1日開審,當中18歲的李倩怡一直未有現身,她棄保持旅遊簽證赴台尋求庇護,其代表律師指,自今年1月12日起已無法與她聯絡,法庭已發出通緝令。

赴台後不知所蹤

按台灣當局條例,持一般簽證可留台最長30日,即李倩怡目前屬逾期逗留。台灣時代力量證實,李向當地一些人權組織求助。曾接觸過李的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翊表示,現時與李失聯,懷疑她潛台消息曝光後,不再信任當地團體。

邱對於李被控暴動罪感難以置信,「如果香港還是有正常法治的話,依照司法獨立精神來說,這樣的動作(擲水樽)不應該造成襲警或是暴動」,「照理說這樣的事情(被控暴動罪)應該不會發生,因這不是很嚴重的事,台灣這邊的人沒有辦法想像」。

台警接受人權培訓 

根據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2016年度報告,香港的得分由63分下降至61分,屬「部分自由」,在全球自由程度連續第11年下降中,台灣的評分則不跌反升,得分91,更高於美國,在「政治權利」及「公民自由」兩項都獲得「最自由」的評價。邱伊翎以佔中及太陽花學運作比較,「佔中的人被起訴這麼重的罪名,台灣的人也有被起訴,可是控的罪名是平常集會遊行、公共危險這些罪名,3.18佔領立法院那個基本上已經完全被撤銷,至少沒香港那麼誇張」。

組織助爭取警方勞工權益

對於兩地的警民關係比較,邱伊翎說,太陽花學運期間,行政院確實有警察打人的情況,那時候警民關係才有點緊張,其後較少看到警察直接用警棍打人,警方亦有接受人權培訓,了解怎樣處理集會遊行才較恰當,人權組織則一直幫忙爭取警察的勞工權益,「希望他們有較好的勞動條件,不要超時工作,那他們的情緒也不會太暴躁」,她笑言「平常罵警察的只是街上一些喝醉酒的人」,相反香港較常看見警察出動胡椒噴霧,以及購入水炮車等新聞,網絡上亦常有罵警察的言論,警察跟人民對立的問題較台灣嚴重。

(蔡正邦攝)
邱伊翎認為,香港的警民關係比台灣的緊張。 (資料圖片)
邱伊翎指,太陽花學運期間的警民關係才有點緊張。 (互聯網)